[實用新型]一種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860572.2 | 申請日: | 2017-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802030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31 |
| 發明(設計)人: | 楊鑫峰;祖峰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爾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H04M1/03;G06F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雅睿泉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42 | 代理人: | 曾晨;馬佑平 |
| 地址: | 266104 山東省青島***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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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聲器 受話器 屏幕 移動通訊設備 背板 通話 顯示屏 振動發聲 發聲 復用 私密 本實用新型 通話效果 出聲口 保證 | ||
1.一種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表面顯示屏、中框、背板、受話器和屏幕發聲器;其中,
所述受話器安裝在所述背板上,且所述背板上設有受話器出聲口;
所述屏幕發聲器安裝在所述表面顯示屏上,以激勵所述表面顯示屏振動發聲;或者,
所述屏幕發聲器安裝在所述中框上,以激勵所述中框振動發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為直板移動終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發聲器位于所述直板移動終端的長度方向上的一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器和所述屏幕發聲器對應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為翻蓋移動終端;
所述翻蓋移動終端包括翻蓋移動終端主機和翻蓋,所述表面顯示屏和所述中框均位于所述翻蓋上,且所述表面顯示屏位于所述翻蓋遠離所述翻蓋移動終端主機的表面上;
所述背板位于所述翻蓋靠近所述翻蓋移動終端主機的表面上,或者所述背板位于所述翻蓋移動終端主機靠近或遠離所述翻蓋的表面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器位于所述翻蓋的長度方向上的一端,所述屏幕發聲器位于所述翻蓋的長度方向上的另一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屏幕發聲器位于所述翻蓋鄰近所述翻蓋移動終端主機的端部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為滑蓋移動終端;
所述滑蓋移動終端包括滑蓋移動終端主機和滑蓋,所述表面顯示屏和所述中框均位于所述滑蓋上,且所述表面顯示屏位于所述滑蓋遠離所述滑蓋移動終端主機的表面上;
所述背板位于所述滑蓋靠近所述滑蓋移動終端主機的表面上,或者所述滑蓋移動終端主機靠近或者遠離所述滑蓋的表面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器位于所述滑蓋移動終端主機的長度方向上的一端,所述屏幕發聲器位于所述滑蓋的長度方向上的一端。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受話器與屏幕發聲器復用的移動通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受話器和所述屏幕發聲器位于所述滑蓋移動終端的同一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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