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568040.1 | 申請日: | 2017-1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700328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07 |
| 發明(設計)人: | 莫如軍;魏映瑜;彭薇薇;劉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3F5/00 | 分類號: | E03F5/00;E03F5/10 |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橋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124 | 代理人: | 劉朝琴 |
| 地址: | 610072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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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排水廊道 下層 滲漏集水井 壓力管道 地下廠房 本實用新型 連通 洞室結構 互不干擾 平面交叉 水電工程 連通孔 洞室 高程 排水 水位 廠房 施工 保證 | ||
1.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包括下層排水廊道(1)和壓力管道(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滲漏集水井連接洞(3),所述下層排水廊道(1)和滲漏集水井連接洞(3)分別設置在壓力管道(2)上方和下方,所述下層排水廊道(1)與滲漏集水井連接洞(3)之間通過排水連通孔(4)連通,所述滲漏集水井連接洞(3)與滲漏集水井(5)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下層排水廊道(1)底部設置有集水坑(6),所述集水坑(6)的底部通過排水連通孔(4)與滲漏集水井連接洞(3)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層排水廊道(1)內設置不小于1%的縱坡連接到集水坑(6)。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滲漏集水井連接洞(3)設置不小于1%的縱坡連接到廠房滲漏集水井(5)。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坑(6)內壁和底壁設置有水泥砂漿層(7)。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砂漿層(7)的厚度為0.1~0.15m。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集水坑(6)對應的排水連通孔(4)的數目至少為3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集水坑(6)對應的排水連通孔(4)呈梅花形布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其特征在于:呈梅花形布置的排水連通孔(4)的間排距為0.5~0.8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廠房下層排水廊道結構,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排水連通孔(4)頂部布設一個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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