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耳機以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189379.0 | 申請日: | 2017-09-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304848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01 |
| 發明(設計)人: | 閆明娜;謝萍;尹玉田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爾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雅睿泉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11442 | 代理人: | 王昭智,馬佑平 |
| 地址: | 266104 山東省青島***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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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耳機 以及 電子設備 | ||
1.一種耳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和密封板,所述殼體的內部具有容納腔和開設在殼壁上的槽道,所述容納腔包括后聲腔,所述密封板蓋合在所述槽道上,以形成低音管,在所述密封板的與所述槽道的端部相對應的位置開設有通孔,所述通孔被構造為用于連通低音管和所述后聲腔,以及所述通孔是聲學密封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密封板上開設有多個所述通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相鄰的所述通孔之間的距離為0.5-1.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為圓形、橢圓形或者正多邊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為圓孔,所述通孔的孔徑為0.05-0.10m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為錐形孔,所述通孔的靠近所述后聲腔一側的孔徑與遠離所述后聲腔一側的孔徑的差值與靠近所述后聲腔一側的孔徑之比為20%-3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被開設在靠近所述殼體的泄聲孔的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槽道包括第一弧形部、第二弧形部和位于所述第一弧形部和所述第二弧形部之間的線形部,所述密封板的形狀與所述槽道的形狀相匹配,所述通孔被開設在所述密封板的與所述第一弧形部相對應的部位和/或與所述第二弧形部相對應的部位。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耳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弧形部和所述第二弧形部位于所述線形部的同一側。
10.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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