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攝像鏡頭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995230.5 | 申請日: | 2017-08-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037201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23 |
| 發明(設計)人: | 久保田洋治;久保田賢一;平野整;深谷尚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光學邏輯;康達智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2B13/00 | 分類號: | G02B13/00;G02B1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43 | 代理人: | 范勝杰,曹鑫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攝像 鏡頭 | ||
1.一種在攝像元件上形成被攝體圖像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從物體側向像面側依次配置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1透鏡、具有負的光焦度的第2透鏡、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3透鏡、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4透鏡、第5透鏡以及具有負的光焦度的第6透鏡而構成,
上述第2透鏡形成為物體側的面的曲率半徑以及像面側的面的曲率半徑均為正的形狀,
上述第6透鏡形成為物體側的面的曲率半徑以及像面側的面的曲率半徑均為負的形狀,
在將整個鏡頭系統的焦距設為f,將上述第4透鏡與上述第5透鏡之間的光軸上的距離設為D45,將視場角設為2ω時,滿足:
0.03<D45/f<0.5,
70°≤2ω。
2.一種在攝像元件上形成被攝體圖像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從物體側向像面側依次配置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1透鏡、具有負的光焦度的第2透鏡、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3透鏡、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4透鏡、第5透鏡以及具有負的光焦度的第6透鏡而構成,
上述第2透鏡形成為物體側的面的曲率半徑以及像面側的面的曲率半徑均為正的形狀,
上述第6透鏡形成為物體側的面的曲率半徑以及像面側的面的曲率半徑均為負的形狀,
在將整個鏡頭系統的焦距設為f,將上述第4透鏡與上述第5透鏡之間的光軸上的距離設為D45,將上述第6透鏡的像面側的面的曲率半徑設為R6r時,滿足:
0.03<D45/f<0.5,
﹣80<R6r/f<﹣5。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將從上述第1透鏡的物體側的面至像面的光軸上的距離設為La,將攝像元件的像面的最大像高設為Hmax時,滿足:
1.2<La/Hmax<1.8。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將上述第6透鏡的物體側的面的曲率半徑設為R6f,將上述第6透鏡的像面側的面的曲率半徑設為R6r時,滿足:
3<|R6r/R6f|<150。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將上述第1透鏡的焦距設為f1,將上述第2透鏡的焦距設為f2時,滿足:
﹣1.0<f1/f2<﹣0.1。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將上述第3透鏡的焦距設為f3時,滿足:
1<f3/f<5。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將上述第6透鏡的焦距設為f6時,滿足:
﹣3.0<f6/f<﹣0.5。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將上述第4透鏡的焦距設為f4時,滿足:
0.5<f4/f<5.0。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將上述第3透鏡的焦距設為f3,將上述第4透鏡的焦距設為f4時,滿足:
0.5<f3/f4<4.5。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將上述第2透鏡的焦距設為f2時,滿足:
﹣2.0<f2/f<﹣0.5。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在將上述第4透鏡以及上述第5透鏡的合成焦距設為f45時,滿足:
2<f45/f<8。
12.一種在攝像元件上形成被攝體圖像的攝像鏡頭,其特征在于,
從物體側向像面側依次配置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1透鏡、具有負的光焦度的第2透鏡、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3透鏡、具有正的光焦度的第4透鏡、第5透鏡以及具有負的光焦度的第6透鏡而構成,
上述第2透鏡形成為物體側的面的曲率半徑以及像面側的面的曲率半徑均為正的形狀,
上述第3透鏡形成為物體側的面的曲率半徑為正,像面側的面的曲率半徑為負的形狀,
上述第6透鏡形成為物體側的面的曲率半徑以及像面側的面的曲率半徑均為負的形狀,
在將整個鏡頭系統的焦距設為f,將上述第4透鏡與上述第5透鏡之間的光軸上的距離設為D45時,滿足:
0.03<D45/f<0.5。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光學邏輯;康達智株式會社,未經株式會社光學邏輯;康達智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0995230.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