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軌排存放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794003.6 | 申請日: | 2017-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843955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05 |
| 發明(設計)人: | 屈光明;孟宏強;陳愉清;張巖巖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十一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D21/00 | 分類號: | E01D21/00;E01B2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羅滿 |
| 地址: | 442012 湖***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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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存放 裝置 | ||
1.一種軌排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架(1)、行走軌道(2)和小車(3),
所述支撐架(1),包括水平支撐件(101),所述水平支撐件(101)水平伸出T梁(5)梁面,所述水平支撐件(101)固定于所述T梁(5)上;
所述行走軌道(2),包括固定軌(201)以及與所述固定軌(201)可拆卸連接的活動軌(202),所述固定軌(201)固定安裝在所述水平支撐件(101)上,所述活動軌(202)可拆卸安裝在梁面上方;
所述小車(3),包括車體(301)和設于所述車體(301)底部的行走部件(302),所述車體(301)上用于承載短軌排(4),所述行走部件(302)置于所述固定軌(201)或者所述活動軌(202)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排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撐件(101)上設有安裝機構(204),所述固定軌(201)通過所述安裝機構(204)固定在所述水平支撐件(101)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排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撐件(101)的兩側設有限位塊(205),所述限位塊(205)用于將所述固定軌(201)限定在所述水平支撐件(101)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排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軌(201)與所述活動軌(202)均為槽鋼,所述槽鋼的凹面朝上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排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軌(201)與所述活動軌(202)通過連接部件(203)連接,所述固定軌(201)與所述連接部件(203)固定連接,所述連接部件(203)上設有開口,所述活動軌(202)上設有插塊(206),所述插塊(206)插進所述開口使所述活動軌(202)與所述連接部件(203)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軌排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件(203)包括支架(207)和固定在所述支架(207)上的搭板(208),所述搭板(208)用于連接所述固定軌(201)和所述活動軌(202),所述支架(207)用于支撐所述搭板(208)。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排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軌(201)遠離T梁(5)的一側設有第一限位機構(209),所述第一限位機構(209)用于防止小車(3)滑出所述行走軌道(2)。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排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軌(202)遠離所述固定軌(201)的一側設有第二限位機構(210),所述第二限位機構(210)用于防止小車(3)滑出所述行走軌道(2)。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排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部件(302)上設有剎車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排存放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1)和所述行走軌道(2)至少有兩個,所述行走部件(302)為車輪,所述小車(3)至少設有兩排車輪,所述車輪分別置于所述行走軌道(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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