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調水封高度的水封排水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551245.2 | 申請日: | 2017-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831178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02 |
| 發明(設計)人: | 吳光有;孫素英;魯帥;喬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省冶金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7D3/14 | 分類號: | F17D3/14;F17D5/02 |
| 代理公司: | 南京蘇高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32204 | 代理人: | 楊曉莉 |
| 地址: | 210000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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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調 水封 高度 排水 | ||
1.一種可調水封高度的水封排水器,包括冷凝水管(1)、煤氣切斷閥門(2)、筒體(3)、水封管(4)、給水管(5)和排污管(6),所述煤氣切斷閥門(2)安裝在冷凝水管(1)和筒體(3)之間,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封管(4)由依次排列連接的第一段水封管(41)、第二段水封管(42)和第三段水封管(43)構成;
所述第一段水封管(41)與筒體(3)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段水封管(42)分別與第一段水封管(41)和第三段水封管(43)可拆卸的連接在一起;
所述第三段水封管(43)上設置有溢流管(7),所述第三段水封管(43)上還設置有排氣管(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水封高度的水封排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段水封管(42)為直條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水封高度的水封排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段水封管(42)可根據實際需求選擇適宜的長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水封高度的水封排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段水封管(42)分別與第一段水封管(41)和第三段水封管(43)通過法蘭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調水封高度的水封排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段水封管(42)以及第一段水封管(41)與第三段水封管(43)的連接處均設置有密封墊片。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水封高度的水封排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溢流管(7)連接有排水管(8)。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水封高度的水封排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污管(6)設置在筒體(3)下部,所述排污管(6)上設置有排污閥門。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水封高度的水封排水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給水管(5)設置在筒體(3)下部,所述給水管(5)上設置有給水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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