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大型燃燒機燃燒頭煙氣回流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392697.0 | 申請日: | 2017-04-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682923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8 |
| 發明(設計)人: | 孫宏業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康尼什能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C9/00 | 分類號: | F23C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冠和權律師事務所11399 | 代理人: | 朱健,陳國軍 |
| 地址: | 102200 北京市昌平***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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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大型 燃燒 煙氣 回流 結構 | ||
1.一種大型燃燒機燃燒頭煙氣回流結構,包括燃燒筒本體(1)和調節環(4),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燒筒本體(1)內壁上固定有十二個大煙氣回流元件(2)和十二個小煙氣回流元件(3),所述大煙氣回流元件(2)和小煙氣回流元件(3)交替等距分布在燃燒筒本體(1)內側,所述燃燒筒本體(1)外側設有外螺紋,所述調節環(4)通過螺紋套在燃燒筒本體(1)的外側,所述燃燒筒本體(1)的端部固定有煙氣回流匯合口裝置(5),所述煙氣回流匯合口裝置(5)為波浪形,且波浪形高度為燃燒筒本體(1)半徑的三分之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大型燃燒機燃燒頭煙氣回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煙氣回流元件(2)包括煙氣回流內側煙氣入口(6)、煙氣回流外側煙氣入口(7)、煙氣回流內側煙氣出口(8)和煙氣回流外側煙氣出口(9),所述煙氣回流內側煙氣入口(6)和煙氣回流內側煙氣出口(8)連通,所述煙氣回流外側煙氣入口(7)和煙氣回流外側煙氣出口(9)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大型燃燒機燃燒頭煙氣回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小煙氣回流元件(3)包括煙氣回流煙氣入口(10)和煙氣回流煙氣出口(11),所述煙氣回流煙氣入口(10)與煙氣回流煙氣出口(11)連通。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大型燃燒機燃燒頭煙氣回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回流內側煙氣入口(6)、煙氣回流外側煙氣入口(7)和煙氣回流煙氣入口(10)均與燃燒筒本體(1)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大型燃燒機燃燒頭煙氣回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環(4)有兩個,且分別位于煙氣回流內側煙氣入口(6)和煙氣回流外側煙氣入口(7)的外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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