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373496.6 | 申請日: | 2017-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741004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2 |
| 發明(設計)人: | 曲海波;趙杰;黃秋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華力興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V5/00 | 分類號: | G01V5/00;B60L11/18;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汪海屏 |
| 地址: | 100190 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6***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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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組合 移動式 車輛 集裝箱 檢查 系統 | ||
1.一種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軌道,所述軌道的至少一端部設有充電樁;和
移動檢查設備,包括設備主體、安裝于所述設備主體的電池及射線檢查裝置;
其中,所述電池用于給整個所述移動檢查設備提供電力,以使所述移動檢查設備能夠沿所述軌道往復移動;
所述射線檢查裝置用于當所述移動檢查設備移動至待檢車輛或集裝箱對應的位置時,對所述待檢車輛或集裝箱進行安全檢查;
所述充電樁用于在所述移動檢查設備移動至所述充電樁所在位置時與所述電池建立連接,以使外部電源通過所述充電樁向所述電池充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電樁還用于,在所述充電樁與所述電池建立連接時,切換至外部電源對所述移動檢查設備進行供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充電控制裝置,用于在所述電池的當前剩余電量小于預設閾值時,向所述移動檢查設備發送控制信號,以使所述移動檢查設備移動至所述充電樁所在位置為所述電池充電。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軌道的兩端部分別設有一所述充電樁,或所述軌道的其中一端部設有一所述充電樁;
其中,所述預設閾值為所述電池的當前剩余電量恰好支撐所述移動檢查設備沿所述軌道移動單程行程所需的電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電樁通過受電弓的方式與所述電池建立連接;或,所述充電樁通過無線的方式與所述電池建立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無線通信裝置,所述射線檢查裝置通過所述無線通信裝置與終端建立無線網絡連接,所述射線檢查裝置的檢查結果通過所述無線通信裝置發送給終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射線檢查裝置包括:
射線源,用于向所述待檢車輛或集裝箱發射射線;和
探測器,用于接收從所述待檢車輛或集裝箱穿過的射線;以及所述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還包括:
成像裝置,用于根據從所述待檢車輛或集裝箱穿過的射線生成所述待檢車輛或集裝箱的檢測結果圖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射線源與所述探測器之間的區域設有泊車區,所述射線檢查裝置能夠對位于所述泊車區內的所述待檢車輛或集裝箱進行安全檢查;
當所述移動檢查設備移動至所述待檢車輛或集裝箱對應的位置時,所述射線檢查裝置對所述待檢車輛或集裝箱進行安全檢查。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顯示裝置,安裝于所述設備主體,用于顯示所述電池的當前剩余電量;和/或,
提示裝置,安裝于所述設備主體,用于在所述電池的當前剩余電量小于預設閾值時發出提示信號。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移動式車輛或集裝箱檢查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池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設備主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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