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288850.5 | 申請日: | 2017-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7905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22 |
| 發明(設計)人: | 黃國雄;毛朝輝;梁師旭;楊國強;劉清春;涂鋒;程武;黃國釗;黃品文;吳志龍;馮伍兵;甘志高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H04M1/03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賽恩倍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4334 | 代理人: | 謝志為 |
| 地址: | 519085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終端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子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終端。
背景技術
終端因其強大的功能及攜帶的便捷性,在人們的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現有的終端中,如智能手機,其玻璃面板上通常對應傳感器、聽筒及指示燈的位置分別設有開孔,使得玻璃面板上的開孔較多,影響所述終端的外觀,進而會影響用戶體驗。
實用新型內容
為解決提高現有技術終端用戶體驗性,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避免上述問題的終端。
一種終端,包括殼體、聽筒裝飾件及聽筒,所述聽筒位于所述殼體內,所述殼體上設有聽筒開孔,所述聽筒裝飾件包括安裝于所述聽筒開孔內的裝飾部,所述裝飾部上包括出音區域及第一通孔,所述終端還包括傳感器與信號透射件,所述信號透射件包括本體、及設置于所述本體上且凸出于所述本體的透射部,所述透射部的至少部分容置于所述第一通孔之中,所述傳感器設置于所述信號透射件遠離所述裝飾部的一側且對應所述透射部,使得所述傳感器經由所述透射部發送及接收傳感信號。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透射部由紅外透射材料制成,所述傳感器為紅外傳感器,所述傳感信號為紅外信號。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傳感器為距離傳感器,用于檢測用戶頭部與所述終端之間的距離小于預設距離時通知所述終端的屏幕熄滅。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聽筒開孔為條形且沿第一方向延伸,所述傳感器及所述聽筒對應所述聽筒開孔且沿所述第一方向依序設置。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信號透射件還包括貫穿所述本體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二通孔與所述出音區域對應,所述聽筒經由所述第三通孔與所述出音區域發出聲音信號。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聽筒裝飾件還包括支撐部,所述裝飾部凸設于所述支撐部上,所述支撐部夾于所述殼體與所述信號透射件的本體之間。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支撐部上設置有第一固定件,所述本體上設置有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與第二固定件配合將所述支撐部與所述本體固定,所述第一固定件與所述第二固定件的其中一個為固定柱,所述第一固定件與所述第二固定件的另外一個為用于收容所述固定柱的固定孔。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本體鄰近所述傳感器的一側形成有凹槽部,所述終端還包括傳感器外殼,所述傳感器外殼用于收容所述傳感器,且所述傳感器外殼的至少部分容置于所述本體的凹槽部中。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裝飾件鄰近所述信號透射件的一側還形成有凹槽部,所述透射部包括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凸設于所述本體上,所述第二部分凸設于所述第一部分上,且所述第二部分容置于所述第一通孔中,所述第一部分容置于所述裝飾件的凹槽部中。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部分與所述第一通孔的形狀相適應使得所述第二部分容置于所述第一通孔中,所述第一部分的形狀與所述凹槽部的部分形狀相適應使得所述第一部分容置于所述凹槽部中。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終端,所述殼體上設置聽筒開孔,所述聽筒、所述傳感器對應所述聽筒開孔設置,所述殼體上無需對應所述傳感器及聽筒一一開設開孔,即可實現其相應的功能,從而能夠使所述終端外觀簡潔大方。此外,所述聽筒裝飾件上的第一通孔設置有透射部,以使所述傳感器能夠經由所述透射部發送及接收傳感信號,且所述透射部能夠對所述傳感器進行保護及防塵。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終端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所示終端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圖3是圖1所示終端的另一角度的立體分解示意圖。
圖4是圖1所示終端的聽筒裝飾件與信號透射件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5是圖1所示終端的聽筒裝飾件與信號透射件另一角度的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終端100
正面101
背面102
側面103
顯示屏20
主板31
聽筒裝飾件32
信號透射件37
聽筒33
傳感器34
指示燈35
前攝像頭模組36
前殼11
支撐框體13
后殼15
顯示屏區域110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未經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0288850.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