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超靜定結構釋放應力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206569.2 | 申請日: | 2017-03-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553912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13 |
| 發明(設計)人: | 嵇龍;吳巨貴;紀誠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市市政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D19/00 | 分類號: | E01D19/00;E01D1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正專利代理有限公司11508 | 代理人: | 黃勇 |
| 地址: | 210008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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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靜定 結構 釋放 應力 裝置 | ||
1.一種超靜定結構釋放應力裝置,其特征是:包括與兩段相互承接的橋梁(1)滑移連接的滑動支座(2),滑動支座(2)上設有至少兩個分別用于固定不同橋梁(1)的限位鋼構件,滑動支座(2)的寬度小于橋梁(1)寬度,滑動支座(2)外周向澆筑有承接兩段橋梁(1)的混凝土(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靜定結構釋放應力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滑動支座(2)上設有四個對稱設置且貫穿滑動支座(2)的鋼管(5),且限位鋼構件穿過鋼管(5)并穿入橋梁(1)形成固定結點。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超靜定結構釋放應力裝置,其特征是:所述鋼管(5)靠近橋梁(1)的側壁上設有門槽(6),滑動支座(2)上設有與門槽(6)相通的導流槽(13),所述限位鋼構件為槽鋼(3)。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超靜定結構釋放應力裝置,其特征是:固定于兩個橋梁(1)上的限位鋼構件的開口相對稱。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超靜定結構釋放應力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滑動支座(2)上設有聯動塊(7),聯動塊(7)的側壁連接有引導桿(8),所述引導桿(8)上設有兩個用于夾持橋梁(1)的夾板(9),兩塊夾板(9)上均螺接有用于抵觸橋梁(1)側壁的調節螺栓(1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超靜定結構釋放應力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引導桿(8)上設有用于沿橋梁(1)滑移的滑動輪(11)。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超靜定結構釋放應力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滑動輪(11)為兩個,且關于引導桿(8)對稱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超靜定結構釋放應力裝置,其特征是:所述聯動塊(7)的頂面上設有向上延伸的牽引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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