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展廳隔墻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77433.3 | 申請日: | 2017-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87018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2 |
| 發明(設計)人: | 李一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常州創高展覽用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2/74 | 分類號: | E04B2/74;E04B2/76;E04B2/78;E04C2/38;E04C2/29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濟緯天專利代理有限公司11429 | 代理人: | 徐琳淞 |
| 地址: | 213000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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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展廳 隔墻 組件 | ||
1.一種展廳隔墻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塊整體式墻板(1)以及用于連接各整體式墻板(1)的連接柱;所述連接柱包括“L”形連接柱(2)、“十”字連接柱(3)、“T”形連接柱(4)、135°連接柱(5)和直線連接柱(6);所述整體式墻板(1)的兩側設有連接槽;所述“L”形連接柱(2)的兩個相鄰的側面的中心、“十”字連接柱(3)的四側面的中心、“T”形連接柱(4)的三側面的中心、135°連接柱(5)的中心線呈135°夾角的兩側面的中心均設有寬度和厚度均與整體式墻板(1)的連接槽一致的凸臺,并且“L”形連接柱(2)、“十”字連接柱(3)、“T”形連接柱(4)以及135°連接柱(5)的設有凸臺的側面的寬度與整體式墻板(1)的厚度一致;所述直線連接柱(6)的寬度與整體式墻板(1)的連接槽的寬度一致,直線連接柱(6)的厚度為整體式墻板(1)的連接槽的深度的兩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展廳隔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L”形連接柱(2)和135°連接柱(5)的側面均由兩個設有凸臺的側面和一個圓弧側面構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展廳隔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整體式墻板(1)包括邊框(11)、橫梁(12)、泡沫填充物(13)、防火面板(14)、三卡鎖(15)和蓋板(16);所述邊框(11)和橫梁(12)均為鋁型材;所述邊框(11)設有四根,并且四根邊框(11)連接成一個方形框架;所述蓋板(16)上設有整體式墻板(1)的連接槽,方形框架的外周粘接蓋板(16)形成整體式墻板(1)的外框;所述方形框架內的上部和下部各固定一根水平設置的橫梁(12),橫梁(12)的厚度與邊框(11)的厚度一致;所述泡沫填充物(13)填充在方形框架內;所述方形框架的前后兩側面上均粘接有防火面板(14);橫梁(12)的每一端都固定有兩個三卡鎖(15),其中一個三卡鎖(15)用于橫梁(12)與邊框(11)的連接,另一個三卡鎖(15)貫穿整體式墻板(1)的外框用于整體式墻板(1)與各連接柱連接;所述邊框(11)的內側面和連接柱上均設有與三卡鎖(15)配合的T形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展廳隔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整體式墻板(1)的邊框(11)的兩端端面均為45°斜面,相鄰兩根邊框(11)的端面相接;所述邊框(11)的前后側面均設有T形槽,相鄰兩根邊框(11)通過在連接處的T形槽內固定直角連接件(17)實現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展廳隔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整體式墻板(1)的邊框(11)的外側面設有能夠與蓋板(16)上的連接槽的背面相匹配的凹槽。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展廳隔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整體式墻板(1)的外框底部兩側安裝有高度調節腳墊(18)。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展廳隔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整體式墻板(1)的邊框(11)和橫梁(12)的前后側面上均均布有沿長度方向延伸的多個小凹槽。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展廳隔墻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整體式墻板(1)的蓋板(16)由鋁材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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