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松包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490919.3 | 申請日: | 2017-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4598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8 |
| 發明(設計)人: | 王曉春;羅冬貴;喬百福;林偉喜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拉多美化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69/00 | 分類號: | B65G69/00;B65G67/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微斗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390 | 代理人: | 唐立平 |
| 地址: | 511453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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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松包 裝置 | ||
1.一種松包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托輥、第二托輥、滾筒組件、物料傳送帶以及驅動組件,所述驅動組件與所述物料傳送帶連接以帶動所述物料傳送帶移動,所述物料傳送帶上懸吊有所述滾筒組件,所述滾筒組件包括可旋轉的滾筒,所述物料傳送帶放置于所述第一托輥、所述第二托輥的輥面上,所述第一托輥、所述第二托輥沿所述物料傳送帶的傳送方向間隔設置,且在所述物料傳送帶的傳送方向上,所述第一托輥和所述第二托輥分別位于所述滾筒組件的中心兩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松包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物料傳送帶上方的固定支架和升降構件,所述升降構件一端連接所述固定支架,另一端連接所述滾筒組件,所述升降構件用于控制所述滾筒組件相對于所述物料傳送帶的高度。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松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滾筒組件還包括滾筒支架,所述滾筒支架上端與所述升降構件可拆卸連接,所述滾筒設置在所述滾筒支架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松包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配重塊,所述配重塊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滾筒支架上。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松包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沿上下方向延伸的第一套管和第二套管,所述第一套管的一端固定在所述固定支架上,另一端朝向所述滾筒支架,所述第二套管的一端固定在所述滾筒支架,所述第一套管和第二套管可移動地嵌套連接。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松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構件為環鏈電動葫蘆,和/或所述滾筒組件為電動滾筒組件。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松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傳送帶傾斜設置且所述物料傳送帶由低至高傳送,所述第一托輥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二托輥的高度,所述第一托輥與所述滾筒的中心水平距離和所述第二托輥與所述滾筒的中心水平距離之比為1:1.1-1.4。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松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托輥與所述滾筒的中心水平距離和所述第二托輥與所述滾筒的中心水平距離之比為1:1.1-1.4。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松包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物料傳送帶的傳送方向上,所述第一托輥設置于所述滾筒的后側,所述第二托輥設置于所述滾筒的前側,所述第一托輥與所述滾筒的中心水平距離與所述滾筒的半徑之比為1.1-1.3:1,和/或所述第二托輥與所述滾筒的中心水平距離與所述滾筒的半徑之比為1.3-1.8:1。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松包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傳送帶的旋轉方向與所述滾筒組件旋轉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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