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輸入輸出模組和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433355.X | 申請日: | 2017-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4014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8 |
| 發明(設計)人: | 吳安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02 | 分類號: | H04L12/02;H04M1/02;H04N5/225;H04N5/33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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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輸入輸出 模組 電子 裝置 | ||
1.一種輸入輸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入輸出模組包括封裝殼體、紅外燈、導光元件、及接近傳感器,所述封裝殼體包括封裝基板,所述紅外燈、所述導光元件及所述接近傳感器均封裝在所述封裝殼體內,所述紅外燈及所述接近傳感器均承載在所述封裝基板上,所述導光元件能夠移動地設置在所述紅外燈的發光光路上,當所述導光元件位于所述紅外燈的發光光路上時,所述紅外燈發射的紅外光線以第一視場角從所述封裝殼體出射以作為紅外補光燈或接近紅外燈;當所述導光元件離開所述紅外燈的發光光路上時,所述紅外燈發射的紅外光線以第二視場角從所述封裝殼體出射以作為接近紅外燈或紅外補光燈;所述接近傳感器用于接收被物體反射的紅外光以檢測出物體的距離;
所述紅外燈用作接近紅外燈時以第一功率向所述封裝殼體外發射紅外光線,所述紅外燈用作紅外補光燈時以第二功率向所述封裝殼體外發射紅外光線,其中,所述第一功率小于所述第二功率;
所述導光元件包括凸透鏡或具有正光焦度的透鏡組,當所述導光元件位于所述紅外燈的發光光路上時,所述紅外燈發射的紅外光線以第一視場角從所述封裝殼體出射以作為接近紅外燈;當所述導光元件離開所述紅外燈的發光光路上時,所述紅外燈發射的紅外光線以第二視場角從所述封裝殼體出射以作為紅外補光燈;或
所述導光元件包括凹透鏡或具有負光焦度的透鏡組,當所述導光元件位于所述紅外燈的發光光路上時,所述紅外燈發射的紅外光線以第一視場角從所述封裝殼體出射以作為紅外補光燈;當所述導光元件離開所述紅外燈的發光光路上時,所述紅外燈發射的紅外光線以第二視場角從所述封裝殼體出射以作為接近紅外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入輸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入輸出模組還包括芯片,所述紅外燈及所述接近傳感器均形成在所述芯片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輸入輸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封裝殼體還包括封裝側壁及封裝頂部,所述封裝側壁自所述封裝基板延伸并連接在所述封裝頂部與所述封裝基板之間,所述封裝頂部形成有發光窗口及接近傳感窗口,所述發光窗口與所述紅外燈對應,所述接近傳感窗口與所述接近傳感器對應。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輸入輸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入輸出模組還包括接近傳感透鏡,所述接近傳感透鏡設置在所述封裝殼體內并與所述接近傳感器對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入輸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入輸出模組還包括金屬遮擋板,所述金屬遮擋板位于所述封裝殼體內并位于所述紅外燈與所述接近傳感器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入輸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入輸出模組還包括由透光材料制成的光學封罩,所述光學封罩形成在所述封裝基板上并位于所述封裝殼體內,所述光學封罩包裹住所述紅外燈和所述接近傳感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輸入輸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入輸出模組還包括出光隔板,所述出光隔板形成在所述光學封罩內并位于所述紅外燈與所述接近傳感器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意一項所述的輸入輸出模組,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入輸出模組上形成有接地引腳、紅外燈引腳和接近傳感引腳,所述接地引腳和所述紅外燈引腳被使能時,所述紅外燈發射紅外光線;所述接地引腳和所述接近傳感引腳被使能時,所述接近傳感器接收被物體反射的紅外光以檢測出物體的距離。
9.一種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包括:
機殼;和
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輸入輸出模組,所述輸入輸出模組設置在所述機殼內。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還包括透光的蓋板,所述機殼開設有機殼光源通孔及機殼接近傳感通孔,所述紅外燈與所述機殼光源通孔對應,所述接近傳感器與所述機殼接近傳感通孔對應,所述蓋板設置在所述機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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