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從工業廢水中回收有價金屬并降氨氮及COD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397182.0 | 申請日: | 2017-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01163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03 |
| 發明(設計)人: | 胡雷;何揚;劉增威;田金花 | 申請(專利權)人: | 衢州華友鈷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461 | 分類號: | C02F1/461;B01D53/14;C25B1/00 |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06 | 代理人: | 張建青 |
| 地址: | 324012 浙江省衢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工業廢水 回收 金屬 降氨氮 cod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從工業廢水中回收有價金屬并降氨氮及COD的方法。本發明選用氯鹽體系廢水或氯鹽體系廢水和硫酸鹽體系廢水組成的混合廢水,廢水至少含Ni2+、Co2+、Cu2+中的一種或多種、Mg2+和氨氮,廢水進入原液槽中作為電解前液,控制廢水中氯離子含量在15?35g/L;電解前液進入電解槽中電解,同時加入堿溶液,調節電解前液的pH值在7?9;使用一部分電解前液吸收電解過程中產生的氯氣,吸收氯氣后的電解前液再返回至原液槽。現有的處理類似工業廢水的方法,處理重金屬、氨氮、COD的成本偏高,且有的可能帶來二次污染。本發明操作簡便、成本低,能有效回收廢水中的有價金屬,電解渣中有價金屬含量高,同時,脫除廢水中的氨氮和COD的效果良好。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水處理及環保技術領域,涉及一種從工業廢水中回收有價金屬并同時降氨氮及COD的方法。
背景技術
近年來,隨著金屬在各行業的使用量飛快增長,尤其是隨著采礦冶金行業、新能源電池行業、化石能源行業、電鍍行業等行業的蓬勃發展,重金屬污染對人類生存環境的威脅日益顯著。重金屬能抑制環境中各級生物的新陳代謝,對人類生理機能、智力等產生危害,同時由于重金屬污染物的持久性、有毒性以及生物化學不可降解性,一旦進入環境,將在環境中長期或永久地存在。在生產過程中,部分企業只是將含重金屬污染物稀釋使金屬含量降低到排放標準后排入環境,但是污染物的總量沒變。含重金屬離子廢水的處理方法主要有化學沉淀法、膜分離法、離子交換法以及吸附法。其中,化學沉淀法是最廣泛采用的分離重金屬離子的方法,主要是在堿性條件下生成氫氧化物沉淀,或者引入硫源生成硫化物沉淀;這種方法操作簡便、成本也不高,但最大的缺點在于由此產生的沉淀物的處理問題,處理不當會造成對水體和土壤的二次污染,危害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
COD和氨氮排放對人類賴以生存的水體和土壤等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成為當今社會亟待解決的環境問題。目前,國內外廢水處理技術主要分為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三大類,但處理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現有很多企業采用化學試劑次氯酸鈉氧化來脫除氨氮和降COD,該方法效率高,但成本偏高且引入大量鹽進入水體。
從廢水中回收有價重金屬并脫除氨氮、降COD的專利文獻:申請號CN201710457605.7的專利公開了一種高氨氮高重金屬廢水的處理工藝,它提出高氨氮高重金屬廢水預處理后采用MOFs催化劑吸附去除重金屬,吸附處理后的廢水再采用光催化反應去除氨氮,然后再進行光催化反應去除COD,該方法中MOFs催化劑的制備有可能帶來二次污染,且光催化反應工藝控制要求高,導致整體處理成本偏高。公開號CN105819549A的專利公開了一種含油廢水的處理方法,其通過加入硫酸鈉或氯化鈉(即加鹽)調節溶液的電導率,從而進行COD的脫除,該方法并不適合處理含多種有價金屬(如Ni2+、Co2+、Cu2+、Mg2+等)及氨氮的廢水。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及成本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從工業廢水中回收有價金屬并同時降氨氮及COD的方法,以達到資源回收和降低處理成本的目的。
本發明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的:一種從工業廢水中回收有價金屬并降氨氮及COD的方法,其包括步驟:
1)選用氯鹽體系廢水或氯鹽體系廢水和硫酸鹽體系廢水組成的混合廢水,廢水至少含Ni2+、Co2+、Cu2+中的一種或多種、Mg2+和氨氮,廢水進入原液槽中作為電解前液,控制廢水中氯離子含量在15-35g/L;
2)電解前液進入電解槽中電解,同時加入堿溶液,調節電解前液的pH值在7-9;
3)在用于處理酸霧的酸霧吸收塔中,使用一部分電解前液吸收電解過程中產生的氯氣,吸收氯氣后的電解前液再返回至原液槽。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衢州華友鈷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衢州華友鈷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397182.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