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以充電寶為載體的互聯網共享經濟商業模式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389306.0 | 申請日: | 2017-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7788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01 |
| 發明(設計)人: | 王志堅;田國雪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云啟工業設備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G06Q20/32 |
| 代理公司: | 河南銀隆律師事務所 41186 | 代理人: | 王帥可 |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充電 載體 互聯網 共享 經濟 商業模式 | ||
1.一種以充電寶為載體的互聯網共享方法,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用戶需要使用充電寶時,在固定位置的充電寶收發柜處通過手機掃碼、刷卡或者投幣的形式在充電寶共享終端上進行付款;
S2、共享終端解除充電寶收發柜上的安防模塊并吐出一個帶有唯一識別碼的充電寶,并把所述充電寶的識別碼記錄存儲到存儲模塊中,然后通過通訊單元上傳到共享云端;
S3、用戶使用完畢后,將充電寶塞回充電寶收發柜,充電寶收發柜識別充電寶的唯一識別碼,并分析充電寶殘存的電量以及是否存在故障,并把所述的電量、故障信息傳遞至共享終端;
S4、根據使用電量和/或使用時長和/或充電寶是否損壞來計算用戶需要支付的金額,并根據用戶的具體要求,通過押金模塊確定是否退回用戶的押金;
所述充電寶有不同的電量規格,對應不同的收費標準;充電寶可以是由充電寶收發柜自動補充電量,也可以是人工充電;當采用人工充電時,收發柜回收充電寶后,由人工統一將充電寶送去充電,充電后再放回收發柜,同時充電寶上安裝有定位裝置;所述用戶使用充電寶,其付款模式可以為支付押金并按照使用次數付使用費;還可以為支付押金并按照使用的電量付使用費;或者為支付押金后免費使用;用戶使用充電寶后,將充電寶歸還到收發柜,根據用戶選擇的付款模式進行處理;
所述用戶使用充電寶,其付款模式可以為支付押金并按照使用次數付使用費;還可以為支付押金并按照使用的電量付使用費;或者為支付押金后免費使用;用戶使用充電寶后,將充電寶歸還到收發柜,根據用戶選擇的付款模式進行處理;
當用戶將私人充電寶共享至充電寶收發柜中供其他用戶使用時,首先根據該私人充電寶的品牌、容量、新舊程度對其進行估價,所述的估價獲得共享該私人充電寶的用戶認可后,充電寶收發柜收取該私人充電寶,并將所述估價以押金或押金的一部分記錄在共享云端;當所述估價高于押金時,高出的部分以現金或電子貨幣的形式支付給該共享私人充電寶的用戶;當所述估價低于押金時,低出的部分需要該共享私人充電寶的用戶已現金或電子貨幣的形式支付給運營商;當所述估價和押金數額相同時,該共享私人充電寶的用戶在使用充電寶收發柜中的充電寶時,只需要支付充電寶的使用費,不需要支付押金;
當其他用戶通過充電寶收發柜使用私人充電寶時,由運營商和共享私人充電寶的用戶共同分配其他用戶使用私人充電寶獲取的收益A,運營商分配的收益為A1,共享私人充電寶的用戶分配的收益為A2,其中,A=A1+A2,且A1≤A2;
在所有充電寶的外殼上印刷廣告圖案,在私人充電寶上印刷的廣告圖案產生的收益為B,運營商分配的廣告收益為B1,共享私人充電寶的用戶分配的廣告收益為B2,其中,B=B1+B2,且B1≥B2;
當所述的收益A和所述廣告收益B超過預設的值M時,采用以下收益分配模式:
共享私人充電寶的用戶獲取的收益為M/3+θ;其中θ為收益平衡因數;此時共享私人充電寶的用戶獲取的收益不能低于所述的收益A和所述廣告收益B不超過預設的值M時的收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以充電寶為載體的互聯網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1中在固定位置的充電寶收發柜中的共享充電寶可以是用戶的私人充電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以充電寶為載體的互聯網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商業模式包括共享終端及共享云端,共享終端包括運營商提供的充電寶及私人充電寶,共享終端將充電寶的參數信息共享給共享云端,私人充電寶共享者通過共享私人充電寶將擁有相應的收益,即獲得相應的共享保證金和共享密碼;所述的共享保證金為用戶押金的一部分;通過所述的共享密碼能夠在任意一個充電寶收發柜上獲取任意一個充電寶的使用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以充電寶為載體的互聯網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戶在移動終端上聯網,通過手機APP或者瀏覽器與共享云端連接,進行網上租賃充電寶,然后在網上支付押金之后,通過手機地圖在最近的充電寶收發柜處輸入共享云端提供的識別碼來獲取充電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以充電寶為載體的互聯網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1中用戶的付款包括充電寶押金和充值額。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鄭州云啟工業設備技術有限公司,未經鄭州云啟工業設備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389306.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