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連接器殼體及電連接器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333620.7 | 申請日: | 2017-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212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1 |
| 發明(設計)人: | 王永佳;張洪波;李超凡 | 申請(專利權)人: | 泰科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R13/46 | 分類號: | H01R13/46;H01R13/506;H01R13/15;H01R13/629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周文聘 |
| 地址: | 200131 上海市浦東新區(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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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導電端子 電連接器殼體 端子保持部 主體部 閉合位置 容納通道 端子保持裝置 整體式設計 電連接器 可樞轉地 移動 樞轉 容納 阻擋 | ||
1.一種具有端子位置保持功能的電連接器殼體(1),包括:
一個主體部(11),限定出至少一個容納通道(111),每個所述容納通道(111)適于容納一個導電端子(2);以及
一個端子保持部(12),所述端子保持部(12)可樞轉地連接在所述主體部上以相對于所述主體部(11)在容納通道的打開位置和閉合位置之間移動;并且所述端子保持部(12)被構造成在所述端子保持部(12)從所述打開位置向所述閉合位置樞轉的過程中:可將所述導電端子推動到導電端子的安裝位置并將所述導電端子保持在所述安裝位置中,或是可被所述導電端子(2)阻擋而不能移動至所述閉合位置,以指示所述導電端子的不充分插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連接器殼體(1),其中,所述端子保持部(12)面向所述容納通道的側面上設置有適于進入所述至少一個容納通道(111)的至少一個筋部(121),所述筋部(121)與所述容納通道一一對應并利用所述筋部的前端推動和保持所述導電端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連接器殼體(1),其中,所述主體部(11)的第一壁(113)上形成與所述容納通道(111)連通的側向開口(1111),每個所述筋部(121)經由所述側向開口(1111)進入所述容納通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連接器殼體(1),還包括:
形成在所述主體部(11)和所述端子保持部(12)之間的一個連接部(13),所述連接部(13)被構造成允許所述端子保持部(12)相對于所述主體部(11)可樞轉地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連接器殼體(1),其中,所述側向開口(1111)的用于所述筋部(121)進入的入口處形成有傾斜面(1112),以引導所述筋部(121)插入所述容納通道(111)。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連接器殼體(1),其中,至少一個所述筋部(121)上設置有鎖定部(1211),所述鎖定部(1211)適于與所述第一壁(113)結合,以防止所述端子保持部(12)從所述主體部(11)的脫離。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連接器殼體(1),其中,所述連接部(13)、所述端子保持部(12)與所述主體部(11)形成為一體。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連接器殼體(1),其中每個所述容納通道中形成有至少一個限位部(112),每個所述導電端子(2)上相應地形成有至少一個與限位部配合以將所述導電端子(2)限位在所述安裝位置的配合限位部。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連接器殼體(1),其中所述筋部(121)的寬度為0.8~1.4mm。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連接器殼體(1),其中所述筋部(121)的高度為3.8~4.4mm。
11.一種電連接器(100),包括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電連接器殼體(1)以及至少一個所述導電端子(2)。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連接器(100),其中所述導電端子(2)包括:
一個環形主體部(22);以及
一個增強框架(3),所述增強框架(3)結合到所述環形主體部(22)上,
其中,所述端子保持部抵靠在所述增強框架的后端以推動所述導電端子在所述容納通道中移動到安裝位置并將所述導電端子保持在所述容納通道中,或是所述端子保持部被所述增強框架阻擋以阻止所述端子保持部的進一步的樞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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