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通訊線纜支撐桿的升高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325380.6 | 申請日: | 2017-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4705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侯新源 | 申請(專利權)人: | 桐廬火炎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G3/04 | 分類號: | H02G3/04 |
| 代理公司: | 杭州伍博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309 | 代理人: | 宋錦宏 |
| 地址: | 311507 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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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通訊 線纜 撐桿 升高 機構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通訊線纜支撐桿的升高機構,包括支撐柱,所述支撐柱底部安裝有固定機構,所述支撐柱內部安裝有調高機構,所述調高機構上端安裝有微調機構;所述支撐柱上部安裝有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機構與所述調高機構傳動連接,所述驅動機構底部安裝有鎖死機構。有益效果在于:驅動齒輪帶動傳動齒輪旋轉,傳動齒輪和調高齒條嚙合傳動,從而驅動調高桿升降,實現裝置高度調節,通過驅動連接桿能夠實現與外部桿的螺紋連接,從而能夠在地面進行高度調節;通過微調彈簧能夠使微調桿上下浮動,能夠隨著線纜松弛程度變化進行微調,防止損傷線纜;利用鎖死彈簧通過升降板帶動鎖死銷上升實現驅動齒輪的鎖死,防止裝置高度自動下降,安全性能高。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訊輔助裝置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通訊線纜支撐桿的升高機構。
背景技術
通訊線纜使通訊設施的主要部件,為了保證線纜的安全,根據電力通信線路運行規程要求,線纜最低弧垂距路面應該達到4.5米,為了避免過多的外力破壞,電力工人在日常運行維護過程中,應當盡量保證線纜對地距離達到5米。隨著城市的發展,道路等設置向郊區野外發展,由于地基的墊高等,線纜高度已經低于安全高度,線纜容易受到較高車輛的刮、扯,存在安全隱患,因此需要重新調整線纜的高度,更換原有的支撐桿工程量大、費時費力,因此需要在原有的支撐桿上增加升高機構,以便于對線纜高度進行調整。
本申請人發現現有技術中至少存在以下技術問題:目前的升高機構,不能在地面隨時進行高度調節,調節效率低;隨著溫度的變化,線纜的松弛程度會發生變化,目前的升高機構不存在微調機構,容易對線纜造成損傷;同時不存在鎖死機構,裝置存在下降風險,具有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通訊線纜支撐桿的升高機構,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目前的升高機構,不能在地面隨時進行高度調節,調節效率低;隨著溫度的變化,線纜的松弛程度會發生變化,目前的升高機構不存在微調機構,容易對線纜造成損傷;同時不存在鎖死機構,裝置存在下降風險,具有安全隱患等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的諸多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技術方案能夠在地面進行高度調節,調節操作簡單便捷;同時具有鎖死機構,能夠防止裝置高度下降,安全性能高;能夠根據線纜松弛程度進行高度的自動微調,防止對線纜造成損傷等技術效果,詳見下文闡述。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以下技術方案: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通訊線纜支撐桿的升高機構,包括支撐柱,所述支撐柱底部安裝有固定機構,所述支撐柱內部設置有滑動腔,所述滑動腔內部安裝有調高機構,所述調高機構上端安裝有微調機構;所述支撐柱上部安裝有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機構與所述調高機構傳動連接,所述驅動機構底部安裝有鎖死機構;
所述固定機構包括固定基板、緊固螺栓,所述固定基板安裝在所述支撐柱下端,所述固定基板底部安裝有固定立板,所述固定立板上安裝有所述緊固螺栓,所述緊固螺栓穿過所述固定立板,所述緊固螺栓端部安裝有固定塊;
所述調高機構包括調高桿、調高齒條,所述調高桿滑動安裝在所述滑動腔內部,所述調高桿一側安裝有所述調高齒條,所述調高桿上端設置有微調腔;
所述微調機構包括微調桿、支撐板,所述微調桿通過微調彈簧固定安裝在所述微調腔內部,所述微調桿上端安裝有所述支撐板;
所述驅動機構包括安裝基板、驅動齒輪,所述安裝基板固定安裝在所述支撐柱上部,所述安裝基板上依次安裝有傳動齒輪和所述驅動齒輪,所述驅動齒輪與所述傳動齒輪相嚙合,所述傳動齒輪與所述調高齒條相嚙合;所述驅動齒輪外側安裝有驅動把手,所述驅動把手端部通過萬向座安裝有驅動連接桿;
所述鎖死機構包括安裝箱體、鎖死銷,所述安裝箱體固定安裝在所述安裝基板上,且所述安裝箱體位于所述驅動齒輪下方;所述安裝箱體內部滑動安裝有解鎖滑動柱,所述解鎖滑動柱外側設置有解鎖彈簧;所述解鎖滑動柱上端通過鎖死彈簧安裝有升降板,所述升降板上端安裝有所述鎖死銷,所述鎖死銷穿出所述安裝箱體,并深入所述驅動齒輪底部,所述鎖死銷一側采用斜面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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