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核電套筒的加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184402.1 | 申請日: | 2017-1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2733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24 |
| 發明(設計)人: | 姜秀英;孫盛麗;魏成雙;劉劍;葉云青;蘭術維;趙祎昕;范立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哈爾濱汽輪機廠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P15/00 | 分類號: | B23P15/00 |
| 代理公司: | 哈爾濱市松花江專利商標事務所 23109 | 代理人: | 賈澤純 |
| 地址: | 150046 黑龍江***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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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孔 車削 后部件 外圓 套筒 核電 磨削 熱處理 氮化 外六方 加工 鍍錫 氮化處理 兩端設置 易變形 悶頭 同軸 直孔 保證 | ||
1.一種核電套筒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一種核電套筒的加工方法是按照以下步驟進行的:
一、在臥式車床車削核電套筒(1)的外圓、內孔及端面,外圓及內孔的單面切削余量均為2.5mm~3.5mm,得到一次車削后的部件;
所述的內孔沿核電套筒(1)長度方向依次為第一內孔(1-1)、第二內孔(1-2)及第三內孔(1-3);所述的第一內孔(1-1)、第二內孔(1-2)及第三內孔(1-3)的直徑依次增大;
二、對一次車削后的部件進行熱處理至HRC28~32,得到熱處理后的部件;
三、在臥式車床車削熱處理后的部件,第一內孔(1-1)、第二內孔(1-2)及第三內孔(1-3)單面切削余量均為0.15mm~0.25mm,外圓單面切削余量為0.35mm~0.45mm,外螺紋不加工,其余尺寸按圖紙車,得到二次車削后部件;
四、在銑床對二次車削后部件的第一內孔(1-1)一側銑外六方尺寸,并對外六方車削直孔(1-4),得到銑外六方部件;
五、對銑外六方部件的外圓、第一內孔(1-1)、第二內孔(1-2)及第三內孔(1-3)鍍錫,得到鍍錫后部件;
六、在內孔磨床磨削鍍錫后部件的第一內孔(1-1)及第三內孔(1-3),第一內孔(1-1)及第三內孔(1-3)單面切削余量為0.05mm~0.15mm,得到內孔磨削后部件;
七、在外圓磨床磨削內孔磨削后部件的外圓,外圓單面切削余量為0.15mm~0.25mm,得到外圓磨削后部件;
八、對外圓磨削后部件進行氮化,滲氮深度≥0.5mm,得到氮化后部件;
九、在內孔磨床磨削氮化后部件的第一內孔(1-1)、第二內孔(1-2)及第三內孔(1-3)直徑,得到削內孔后部件;
十、在削內孔后部件的直孔(1-4)內設置左悶頭(2),在削內孔后部件的第三內孔(1-3)內設置右悶頭(3);
所述的左悶頭(2)由第一頂尖固定結構(2-1)、第一端蓋(2-2)及第一支撐結構(2-4)組成,所述的第一頂尖固定結構(2-1)的一側設有頂尖頂持中心孔,第一頂尖固定結構(2-1)的另一側與第一端蓋(2-2)一側固定連接,第一端蓋(2-2)的另一側與第一支撐結構(2-4)固定連接,且第一支撐結構(2-4)上設置第一凹槽(2-3);所述的第一支撐結構(2-4)與直孔(1-4)尺寸相配合;
所述的右悶頭(3)由第二頂尖固定結構(3-1)、第二端蓋(3-2)、第二支撐結構(3-4)及錐座(3-5)組成,所述的第二頂尖固定結構(3-1)的一側設有頂尖頂持中心孔,第二頂尖固定結構(3-1)的另一側與第二端蓋(3-2)一側固定連接,第二端蓋(3-2)的另一側與錐座(3-5)的一側固定連接,錐座(3-5)的另一側與第二支撐結構(3-4)的一側固定連接,第二支撐結構(3-4)一側設有中心孔(3-6),且中心孔(3-6)的深度大于第二支撐結構(3-4)的長度,第二支撐結構(3-4)上設置第二凹槽(3-3);所述的錐座(3-5)的錐度為1:(18~22),且錐座(3-5)一側底圓直徑與第二端蓋(3-2)直徑相同,錐座(3-5)另一側底圓直徑小于第二支撐結構(3-4)直徑,所述的第二端蓋(3-2)的直徑大于第三內孔(1-3)直徑,所述的第二支撐結構(3-4)的直徑小于第三內孔(1-3)直徑;
然后以頂尖頂持在左悶頭(2)的頂尖頂持中心孔及右悶頭(3)的頂尖頂持中心孔,最后磨削外圓直徑,得到磨削外圓直徑的部件;
十一、在臥式車床車削外螺紋;
十二、鉗工刻字,即完成一種核電套筒的加工方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核電套筒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四中所述的直孔(1-4)直徑為69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核電套筒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九中所述的第一內孔(1-1)直徑為67mm;所述的第二內孔(1-2)直徑為120mm,所述的第三內孔(1-3)直徑為151.92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核電套筒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十中所述的第一支撐結構(2-4)的直徑為69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核電套筒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十中所述的第二支撐結構(3-4)的直徑為141.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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