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車輛的窗戶控制裝置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167271.6 | 申請日: | 2017-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2979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7 |
| 發明(設計)人: | 孫慶鎬;鄭雄澈;申錫雨;孫東壎;趙輔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DYAUTO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E05F15/41 | 分類號: | E05F15/41;E05F15/68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陳鵬;李靜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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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窗戶 控制 裝置 方法 | ||
1.一種用于車輛的窗戶控制裝置,所述窗戶控制裝置包括:
驅動電機,配置成打開和關閉窗玻璃;
傳感器,配置成生成與所述驅動電機的旋轉對應的脈沖信號;以及
控制器,配置成基于所述脈沖信號的監控結果重復執行安全功能,
其中,在執行所述安全功能中,所述控制器配置成:生成控制信號,其中,當所述窗玻璃升起時所述控制信號使所述窗玻璃停止或降下;以及將所述控制信號傳輸到所述驅動電機,
其中,當基于所述脈沖信號確定障礙物被困到所述窗玻璃中時,計算施加到所述窗玻璃的擠壓力;以及在所述擠壓力達到第一閾值之前執行所述安全功能;在經過了預定量的時間的點處重新計算所述擠壓力;以及當由所述控制器重新計算的所述擠壓力大于或等于第二閾值時再次執行所述安全功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控制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器配置成基于所述驅動電機的每分鐘轉數計算所述擠壓力。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控制裝置,其中,當所述脈沖信號的寬度超過參考值時,所述控制器配置成確定所述障礙物被困到所述窗玻璃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控制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器配置成:
接收來自開關的操作信號;
生成與所述操作信號對應的控制信號;以及
將所述控制信號傳輸到所述驅動電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控制裝置,其中,當所述窗玻璃升起時,所述控制器配置成執行所述安全功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控制裝置,其中,當所述窗玻璃定位在預定區域中時,所述控制器配置成執行所述安全功能。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窗戶控制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器包括用于執行所述安全功能的安全邏輯。
8.一種用于車輛的窗戶控制方法,所述窗戶控制方法包括:
用傳感器生成與驅動電機的旋轉對應的脈沖信號,其中,所述驅動電機配置成打開和關閉窗玻璃;以及
用控制器基于所述脈沖信號的監控結果重復執行安全功能,
其中,執行所述安全功能包括:生成控制信號,其中,當所述窗玻璃升起時所述控制信號使所述窗玻璃停止或降下;以及將所述控制信號傳輸到所述驅動電機,
其中,當基于所述脈沖信號確定障礙物被困入到所述窗玻璃中時計算施加到所述窗玻璃的擠壓力;在所述擠壓力達到第一閾值之前執行所述安全功能;在經過了預定量的時間的點處重新計算所述擠壓力;以及當由所述控制器重新計算的所述擠壓力大于或等于第二閾值時再次執行所述安全功能。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窗戶控制方法,其中,基于所述驅動電機的每分鐘轉數計算所述擠壓力。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窗戶控制方法,其中,當所述脈沖信號的寬度超過參考值時確定所述障礙物被困到所述窗玻璃中。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窗戶控制方法,所述窗戶控制方法還包括:
接收來自開關的操作信號;
生成與所述操作信號對應的控制信號;以及
將所述控制信號傳輸到所述驅動電機以使所述驅動電機旋轉。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窗戶控制方法,其中,當所述窗玻璃升起時,執行所述安全功能。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窗戶控制方法,其中,當所述窗玻璃定位在預定區域中時,執行所述安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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