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以氮雜苯為核心的有機化合物及其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909595.6 | 申請日: | 2017-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8629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16 |
| 發明(設計)人: | 蔡嘯;李崇;張兆超;唐丹丹;張小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三月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491/048 | 分類號: | C07D491/048;C07D403/10;C07D401/10;C07D401/14;C07D487/04;C07D491/153;C07D491/052;C07D498/04;C07D513/14;C07D491/044;C07D491/147;C07D497/04 |
| 代理公司: | 無錫華源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32228 | 代理人: | 聶啟新 |
| 地址: | 214112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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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氮雜苯 核心 有機化合物 及其 應用 | ||
1.一種以氮雜苯為核心的有機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化合物的結構如通式(1)所示:
通式(1)中,Z1~Z6分別獨立地表示氮原子或者CH;Z1~Z6中有任意一個或者兩個表示為氮原子;
通式(1)中,L表示單鍵、取代或未取代的C6-60亞芳基、含有一個或多個雜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5~60元雜亞芳基;所述雜原子為氮、氧或硫;
通式(1)中,Ar1、Ar2分別獨立的表示氫原子、取代或未取代的C6-60芳基、含有一個或多個雜原子的取代或未取代的5-60元雜芳基;所述雜原子為氮、氧或硫;Ar1、Ar2可以相同或不同;
通式(1)中,R1、R2分別獨立的表示為氫原子、通式(2)或通式(3)所示結構,且R1、R2不同時為氫原子;
其中,a表示為X1、X2、X3、X4分別獨立的表示為氧原子、硫原子、硒原子、C1-10直鏈或支鏈烷基取代的亞烷基、芳基取代的亞烷基、烷基取代的亞胺基或芳基取代的亞胺基中的一種;a與通式(1)通過CL1-CL2鍵、CL2-CL3鍵、CL3-CL4鍵、CL‘1-CL’2鍵、CL‘2-CL’3鍵或CL‘3-CL’4鍵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化合物,其特征在于,L表示單鍵、亞苯基、亞聯苯基、亞三聯苯基、亞萘基、亞蒽基、亞菲基、C1-10直鏈或支鏈烷基取代的亞烷基中的一種;Ar1、Ar2分別獨立的表示為氫原子、苯基、聯苯基、三聯苯基、萘基、蒽基、菲基、呋喃基、噻吩基或吡啶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式(1)中表示下列結構式中的任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表示下列結構式中的任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有機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化合物的具體結構式為:
中的任一種。
6.一種含有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有機化合物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包括至少一層功能層含有所述以氮雜苯為核心的有機化合物。
7.一種包含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有機化合物的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器件中以氮雜苯為核心的有機化合物作為發光層主體材料,用于制作有機電致發光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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