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方法及控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908544.1 | 申請日: | 2017-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7263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2 |
| 發明(設計)人: | 張昭強;張吉;馮曉宇;吳斌;劉樂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06 | 分類號: | B60T7/06;B60T17/00 |
| 代理公司: | 石家莊旭昌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3126 | 代理人: | 彭隨麗 |
| 地址: | 07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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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踏板 杠桿 調節 控制 方法 控制系統 | ||
1.一種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車輛上電;
s2、啟動杠桿比調節功能;
s3、采集車速信息與檔位信息,判斷所述車速信息和所述檔位信息是否符合要求;
s4、若所述車速信息和所述檔位信息符合要求,則驅使踏板臂(3)的樞轉軸(201)滑動,以改變所述樞轉軸(201)相對于車身的位置,并保持踏板(6)相對于車身的位置不變,而調節所述踏板(6)的杠桿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
s5、采集所述踏板(6)的杠桿比,并向外顯示。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步驟s3中,若車速等于0km/h,則車速信息符合要求,若檔位處于P檔或空擋則檔位信息符合要求。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3中,若所述車速信息和所述檔位信息不符合要求,則報警。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s4中,若所述車速信息和所述檔位信息符合要求,而所述踏板(6)的杠桿比未變,則報警。
6.一種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模塊;
開關模塊,與所述控制模塊連接,以用于啟動所述控制模塊;
數據采集模塊,與所述控制模塊連接,并用于采集車輛的車速信息和檔位信息;
杠桿比調節模塊,與所述控制模塊連接,且所述杠桿比調節模塊用于驅使踏板臂(3)的樞轉軸(201)滑動,以改變所述樞轉軸(201)相對于車身的位置,并保持踏板(6)相對于車身的位置不變,而調節所述踏板(6)的杠桿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采集模塊還用于采集所述踏板(6)的杠桿比,所述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系統還包括:
顯示模塊,與所述控制模塊連接,以用于顯示所述踏板(6)的杠桿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報警模塊,與所述控制模塊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6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桿比調節模塊包括:
安裝支架(1),固連于車身上;
連接部(2),通過所述樞轉軸(201)樞轉設置于所述安裝支架(1)上,且所述樞轉軸(201)被構造成可具有相對于所述安裝支架(1)的、沿車身高度方向的滑動,所述踏板臂(3)一端連接于所述連接部(2)上,并可具有相對于所述連接部(2)的軸向滑動,所述踏板(6)固連于所述踏板臂(3)的另一端;
第一驅動裝置(4),設置于所述安裝支架(1)上,并與所述樞轉軸(201)或所述連接部(2)傳動連接,以驅使所述樞轉軸(201)相對于所述安裝支架(1)滑動;
第二驅動裝置(5),設置于所述連接部(2)上,且與所述踏板臂(3)傳動連接,在所述連接部(2)因所述第一驅動裝置(4)的驅使,而相對于所述安裝支架(1)滑動時,所述第二驅動裝置(5)驅駛所述踏板臂(3)反向滑動、以保持所述踏板(6)相對于所述安裝支架(1)的位置不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踏板杠桿比調節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于所述安裝支架(1)的兩相對側分別設有條形通孔(1021),所述樞轉軸(201)穿設于所述條形通孔(1021)內,所述連接部(2)包括與所述樞轉軸(201)樞轉連接的第一連接件(202),所述第一連接件(202)與所述踏板臂(3)滑動連接,且所述第一連接件(202)與所述第一驅動裝置(4)傳動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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