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889230.1 | 申請日: | 2017-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040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16 |
| 發明(設計)人: | 徐蘊芬 | 申請(專利權)人: | 太倉經濟開發區蘊源吉光工藝美術品工作室 |
| 主分類號: | B43M99/00 | 分類號: | B43M99/00;C03C6/04 |
| 代理公司: | 蘇州睿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2277 | 代理人: | 伍見 |
| 地址: | 215400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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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光亮度 琉璃 筆筒 | ||
1.一種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和設于所述底座上表面的筆筒本體,所述筆筒本體為中空設置,所述筆筒本體的開口處周向分別設有一環狀置物孔和一扇形置物槽,所述筆筒本體與所述底座的質地均為光亮度高的琉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亮度高的琉璃包括琉璃本體和設于所述琉璃本體表面的防磨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琉璃本體包括石英砂、助熔劑、增亮劑、氧化鈣、二氧化鈰,按照質量百分比計算,所述石英砂占琉璃本體總體分量的20%-30%、所述助熔劑占琉璃本體總體分量的10%-15%,所述增亮劑占琉璃本體總體分量的15%-19%、所述氧化鈣占琉璃本體總體分量的34%-39%、所述二氧化鈰占琉璃本體總體分量的6%-8%,所述增亮劑由滑石粉和蒙脫土混合構成,所述增亮劑中各成分的質量配比為:所述滑石粉的含量占所述增亮劑總分量的55%-65%,所述蒙脫土的含量占所述增亮劑總分量的35%-45%。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磨層的厚度為0.8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筆筒本體呈圓柱體,所述筆筒本體的內腔為四棱柱。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筆筒本體的外徑為8cm,高為10c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環狀置物孔的孔徑為3.5c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扇形置物槽的張開角度為60°,所述扇形置物槽的深度為4cm。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琉璃本體中各成分的質量配比為:所述石英砂占琉璃本體總體分量的26%、所述助熔劑占琉璃本體總體分量的13%,所述增亮劑占琉璃本體總體分量的17%、所述氧化鈣占琉璃本體總體分量的36%、所述二氧化鈰占琉璃本體總體分量的8%。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亮度高的琉璃筆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增亮劑中各成分的質量配比具體為:所述蒙脫土的含量占56%,所述滑石粉的含量占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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