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含反應倉煙斗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844565.1 | 申請日: | 2017-09-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5579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9 |
| 發明(設計)人: | 孔浩輝;劉殷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F1/00 | 分類號: | A24F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張春水;唐京橋 |
| 地址: | 510599 廣東省廣州***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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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反應 煙斗 | ||
1.一種含反應倉煙斗,其特征在于,所述含反應倉煙斗包括:吸食握持單元、煙絲料倉和加熱單元;
所述吸食握持單元上設置有煙絲料倉和加熱單元,所述煙絲料倉為一設置于所述吸食握持單元中心的空心圓柱體;
所述加熱單元包括:物料倉、水倉和彈性墊片,所述物料倉設置于所述煙絲料倉的外側下部,所述水倉夾套在所述煙絲料倉的外側上部與吸食握持單元外柱壁的內側上部之間,所述彈性墊片設置于所述水倉與所述物料倉之間;
所述水倉設置有水流孔,所述彈性墊片設置有孔狀結構,所述水流孔與所述孔狀結構可對準/錯開,在煙斗不需要使用時,水流孔和孔狀結構錯位,水倉中的水不能進入物料倉,無法產生熱量;在煙斗使用時,通過調節彈性墊片和/或水倉的位置,水流孔和孔狀結構對準,水進入物料倉中發熱;
所述吸食握持單元外柱壁內側上部設置有第一定位凸起,所述水倉的內壁設置有定位卡槽,所述第一定位凸起和所述定位卡槽一一對應;
所述定位卡槽為一下部垂直、上部傾斜的結構;
由于所述彈性墊片的作用,在煙斗不需要使用、沒有外加壓力將所述彈性墊片壓下時,所述吸食握持單元外柱壁內側上部的所述第一定位凸起位于處于所述定位卡槽的垂直部位的頂部;在煙斗使用并壓下所述彈性墊片后,所述水倉的高度相應降低,所述吸食握持單元外柱壁內側上部的所述第一定位凸起會因所述水倉的位置下降,進入所述定位卡槽傾斜部位的上端;
所述含反應倉煙斗還包括:密封單元;
所述密封單元設置于所述水倉的上方;
所述密封單元為一環柱體結構;密封單元的內層柱壁和外層柱壁的內側均設置有螺旋紋,煙絲料倉的上部的外壁設置有第一螺旋紋,吸食握持單元外柱壁的上部外壁設置有第二螺旋紋;密封單元的內層柱壁的螺旋紋與第一螺旋紋銜接密封,密封單元的外層柱壁的內側螺旋紋與第二螺旋紋銜接密封;
所述煙絲料倉的頂部設置有泄壓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反應倉煙斗,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食握持單元外柱壁的內側上部設置有第一定位凸起,所述物料倉的頂部內環、外環各設置有第二定位凸起和第三定位凸起;
所述彈性墊片的內圈和外圈設置有定位卡口,所述水倉的外壁設置有定位卡槽;
所述第一定位凸起和所述定位卡槽一一對應,所述第二、第三定位凸起與所述定位卡口一一對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反應倉煙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凸起的數量為3~8個,所述第二定位凸起和第三定位凸起的數量分別為3~8個。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反應倉煙斗,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卡槽為一下部垂直、上部傾斜的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反應倉煙斗,其特征在于,所述含反應倉煙斗還包括:隔熱單元;
所述隔熱單元設置于所述吸食握持單元的外柱壁。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反應倉煙斗,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流孔的數量和所述孔狀結構的數量相等,所述水流孔的直徑和所述孔狀結構的直徑相等,所述水流孔的數量為3~8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反應倉煙斗,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倉的頂部低于所述煙絲料倉的頂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反應倉煙斗,其特征在于,所述含反應倉煙斗還包括:導熱單元;
所述導熱單元設置于所述煙絲料倉與所述物料倉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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