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物聯網技術用車費用的支付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832435.6 | 申請日: | 2017-09-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909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16 |
| 發明(設計)人: | 莫大劉;金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局科技信息技術(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0 | 分類號: | G08G1/00;G06Q20/10;H04W4/00;H04W4/02;H04W4/4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精英專利事務所44242 | 代理人: | 馮筠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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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聯網 技術 車費 支付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基于物聯網技術用車費用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乘客終端與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的位置信息和藍牙互探信息;
判斷所述乘客終端與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的位置信息或藍牙互探信息是否滿足用車行程開始的預設條件;
當所述乘客終端和所述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的位置信息或藍牙互探信息滿足用車行程開始的預設條件時,向所述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發送第一控制指令,用于控制司機終端/車載終端執行與用車行程開始確認的相關操作;
當確認所述司機終端/車載終端執行與用車行程開始確認的相關操作后,開始判斷乘客終端和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的位置信息或藍牙互探信息是否滿足用車行程終止的預設條件;
當所述乘客終端和所述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的位置信息或藍牙互探信息滿足用車行程終止的預設條件時,向所述乘客終端發送第二控制指令,用于控制乘客終端執行與用車行程終止確認的相關操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技術用車費用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獲取乘客終端與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的位置信息和藍牙互探信息之前還包括步驟:確認乘客終端與司機終端/車載終端已成功建立用車活動訂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技術用車費用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確認乘客終端與司機終端/車載終端已成功建立用車活動訂單之前,司機終端/車載終端將車上的空閑座位數量上傳至服務器,當用車人提交訂單的同時,將要上車的人數通過乘客終端與訂單同時提交。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技術用車費用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乘客終端和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的藍牙互探信息是否滿足用車行程開始或終止的預設條件包括:
繪制所述乘客終端和司機終端/車載終端在第一或第五預設時間段內藍牙互探信息的時間曲線;
判斷所述藍牙互探信息時間曲線在第一或第五預設時間段內的的變化;
當判斷所述藍牙互探信息在第一預設時間段內為從相互探不到對方藍牙信號到相互探得到對方藍牙信號的變化時,確定為滿足用車行程開始的預設條件;當判斷所述藍牙互探信息在第五預設時間段內為從相互探得到對方藍牙信號到相互探不到對方藍牙信號時,確定為滿足用車行程終止的預設條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技術用車費用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乘客終端和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的位置信息是否滿足用車行程開始或終止的預設條件包括:
計算司機終端與乘客終端/車載終端在第二或第六預設時間段內的距離數值,以及繪制所述乘客終端和司機終端/車載終端在第二或第六預設時間段內各自的運動軌跡;
判斷所述距離數值相對第一或第二預設目標距離數值的大小和所述距離數值隨時間的變化,以及所述運動軌跡在第二或第六預設時間段內重合與否;
當判斷所述距離數值在第二預設時間段內小于第一預設目標距離數值,或所述運動軌跡重合時,確定滿足用車行程開始的預設條件;當判斷所述距離數值在第六預設時間段內大于第二目標距離數值,或所述距離數值以大于預設速度增大時,或所述運動軌跡不重合時,確定滿足用車行程終止的預設條件。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物聯網技術用車費用的支付方法,其特征在于,向所述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發送第一控制指令包括:
確認所述司機終端/車載終端是否執行與用車行程開始確認的操作;
在司機終端/車載終端沒有執行與用車行程開始確認的操作時,每隔第三預設時間段向所述司機終端發送第一提醒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司機終端/車載終端輸出用車行程開始確認提示信息;
確認司機終端/車載終端在自發送所述第一提醒控制指令起的第四預設時間段內是否執行與用車行程開始確認的操作;
在司機終端/車載終端第四預設時間內沒有執行與用車行程開始確認的操作,向所述司機終端發送第一控制指令,以控制所述司機終端自動執行與用車行程開始確認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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