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新能源汽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787884.3 | 申請日: | 2017-09-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99167B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07 |
| 發明(設計)人: | 汪弦女 | 申請(專利權)人: | 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11/18 | 分類號: | B60L1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識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30 | 代理人: | 劉艷玲 |
| 地址: | 201799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新能源 汽車 裝置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新能源汽車裝置,包括充電樁體,所述充電樁體頂端面固定安裝有防護板,所述防護板外周設置有弧面,所述充電樁體中設置有操縱腔,所述充電樁體右端面中端設置有與所述操縱腔連通的插腔,所述操縱腔中設置有第一固定塊和第二固定塊,在所述操縱腔中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塊左端設置有可左右滑移的滑移架,所述滑移架右端面上前后互稱設置有兩個推移板,每個所述推移板右端設置有第一斜狀面,在所述操縱腔中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塊和第二固定塊的前后兩端分別互稱設置有可前后滑移的兩個滑移板,本發明整體結構簡單,供電安全可靠。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新能源汽車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新能源汽車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是將與其連接的充電槍直接伸入到充電樁體的接電腔中配合連接以通電,而充電樁體的接電腔與市電連接會一直處于通電狀態,在新能源汽車不充電時,與新能源汽車連接的充電槍往往是從接電腔中拔出的,這樣就會造成接電腔的裸露,由于接電腔外沒有設置任何的防護措施,這樣就會容易造成觸電事故,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新能源汽車裝置,其能夠解決上述現在技術中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本發明的一種新能源汽車裝置,包括充電樁體,所述充電樁體頂端面固定安裝有防護板,所述防護板外周設置有弧面,所述充電樁體中設置有操縱腔,所述充電樁體右端面中端設置有與所述操縱腔連通的插腔,所述操縱腔中設置有第一固定塊和第二固定塊,在所述操縱腔中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塊左端設置有可左右滑移的滑移架,所述滑移架右端面上前后互稱設置有兩個推移板,每個所述推移板右端設置有第一斜狀面,在所述操縱腔中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塊和第二固定塊的前后兩端分別互稱設置有可前后滑移的兩個滑移板,每個所述滑移板左端面設置有用以與所述第一斜狀面抵觸滑移配合連接的第二斜狀面,每個所述滑移板內側端面的右端設置有遮板,兩個所述遮板相對設置,所述滑移架中端設置有穿通所述滑移架且與所述滑移架配合連接的螺狀桿,所述螺狀桿左端與設置在所述操縱腔左端壁中的驅使機連接,所述螺狀桿右端與所述第一固定塊的左端面可轉動配合連接,所述第二固定塊右端面上設置有與所述插腔相對的接電腔,所述第一固定塊和第二固定塊中均設置有前后穿通的通孔,所述通孔中設置有兩端分別與兩個所述滑移板的內側端面固定連接的第一彈力件,后側的所述滑移板的前端面上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塊和第二固定塊之間設置有滑移塊,所述滑移塊左右兩端面上分別互稱設置有左進電腔和右進電腔,所述第一固定塊的右端面上和所述第二固定塊的左端面上分別互稱設置有左沉孔和右沉孔,所述左沉孔和右沉孔中分別設置有可左右滑移的左接電銷和右接電銷,所述左沉孔和右沉孔中還分別設置有與所述左接電銷和右接電銷固定連接的第二左彈力件和第二右彈力件。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同側的所述第二斜狀面和所述第一斜狀面的傾斜角度相同。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滑移塊的長度小于所述第一固定塊和第二固定塊之間的距離,所述滑移塊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一固定塊或者所述第二固定塊的寬度。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插腔的寬度與所述第一固定塊或者所述第二固定塊的寬度相等,兩個所述遮板的寬度之和與所述插腔的寬度相等,所述第二固定塊右端面到所述操縱腔右端壁之間的距離與所述遮板的長度相等。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滑移架的右端面與所述第一固定塊的左端面抵觸時,兩個所述推移板的內側端面分別與兩個所述滑移板的外側端面抵觸。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左進電腔與所述右進電腔電連接,所述左接電銷和右接電銷用以分別伸入到所述左進電腔和右進電腔中且與所述左進電腔和所述右進電腔配合連接,所述左接電銷與市電連接,所述右接電銷與所述接電腔電連接。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一固定塊和所述第二固定塊的前后兩端分別與所述操縱腔的前端壁和后端壁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塊的體積大于所述第一固定塊的體積。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未經威馬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787884.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