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起重機和平衡配重載板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748827.4 | 申請日: | 2017-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7759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5 |
| 發明(設計)人: | M·梅布斯;F·歐爾博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利勃海爾工廠埃英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23/74 | 分類號: | B66C23/74;B66C23/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11410 | 代理人: | 石寶忠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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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起重機 平衡 配重 | ||
1.一種起重機,包括底盤、相對于所述底盤可旋轉的上部結構、以及可通過其配重懸架而安裝到所述上部結構上的平衡配重載板,
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衡配重載板包括至少一個引導銷,所述引導銷可沿所述底盤的至少一個引導邊緣被引導,以使所述平衡配重載板進入所述底盤上的預定安裝位置,
所述底盤的所述至少一個引導邊緣沿縱向起重機方向引導所述平衡配重載板,阻擋所述平衡配重載板相對于所述縱向起重機方向橫向的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引導銷布置在配重氣缸的基板或配重基板上。
3.根據權利要求1和2中任一項所述的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引導銷可鎖定在目的地位置,由此使得所述平衡配重載板僅能夠進行豎直運動。
4.根據權利要求1和2中任一項所述的起重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底盤上設置有至少兩個引導邊緣,所述至少兩個引導邊緣沿所述縱向起重機方向或橫向起重機方向分開,并且用于引導所述平衡配重載板的兩個分開的引導銷。
5.根據權利要求1和2中任一項所述的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引導銷被沿豎直方向可移動地支撐,并且以彈簧承載的方式和/或液壓地和/或通過其自重和/或氣動地和/或手動地可縮回和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起重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銷可鎖定在至少一個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1和2中任一項所述的起重機,其特征在于,設置有視覺和/或聲學和/或電氣顯示器,其向起重機操作者指示平衡配重載板未正確放置在所述底盤上并且所述顯示器表示所述至少一個引導銷的預定豎直運動。
8.根據權利要求中1和2任一項所述的起重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引導銷通過定位裝置且通過一個或多個金屬調節板和/或定位螺絲可在所述平衡配重載板上沿與其縱向軸線橫向的方向被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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