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單車、云平臺及校準單車的位置信息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534743.0 | 申請日: | 2017-07-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5456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5 |
| 發明(設計)人: | 任夢璇;王光全;廖軍;文湘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02 | 分類號: | H04W4/02;H04W4/44;H04L29/08;G06Q30/06;G06Q50/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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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單車 平臺 校準 位置 信息 方法 | ||
1.一種單車,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通信模塊與第二通信模塊;
所述第一通信模塊用于發送自身單車對應的位置信息至所述單車通信距離內的單車,并將所述單車通信距離內的單車對應的位置信息以及自身單車對應的位置信息發送至所述自身單車的第二通信模塊;
所述第二通信模塊用于將所述單車通信距離內的單車對應的位置信息以及自身單車對應的位置信息發送至云平臺,以使得所述云平臺根據第一單車與其余至少三輛單車的距離均大于所述單車通信距離,且其余至少三輛單車互相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所述單車通信距離時,判斷所述第一單車的位置信息錯誤,并將所述第一單車的位置信息更改為與其余至少三輛單車的距離均小于或等于所述單車通信距離的任一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信模塊為客戶識別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信模塊與所述第二通信模塊周期性的發送與接收所述單車的位置信息。
4.一種云平臺,用于對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車的位置信息進行處理,其特征在于,所述云平臺用于根據所述單車通信距離對所述單車對應的位置信息進行處理,當獲取所述單車與其余至少三輛單車的距離均大于所述單車通信距離,且其余至少三輛單車互相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所述單車通信距離時,所述云平臺判斷所述單車的位置信息錯誤;
所述云平臺還用于將所述單車的位置信息更改為與其余至少三輛單車的距離均小于或等于所述單車通信距離的任一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云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云平臺還用于將更改后的單車的位置信息發送至所述單車與單車應用軟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云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單車與所述單車應用軟件還用于對將單車錯誤的位置替換為更改后的單車的位置信息。
7.一種校準單車的位置信息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單車發送位置信息至第二單車;
第二單車接收所述第一單車發送的所述第一單車的位置信息,所述第二單車將所述第一單車的位置信息以及所述第二單車的位置信息上報云平臺;
所述云平臺依據所述第一單車的位置信息、所述第二單車的位置信息以及單車通信距離確定所述第一單車與所述第二單車的位置信息是否準確;
當所述云平臺獲取所述第一單車與其余至少三輛單車的距離均大于所述單車通信距離,且其余至少三輛單車互相之間的距離小于或等于所述單車通信距離時,所述云平臺判斷所述第一單車的位置信息錯誤;
所述云平臺將所述第一單車的位置信息更改為與其余至少三輛單車的距離均小于或等于所述單車通信距離的任一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云平臺將更改后的單車的位置信息發送至所述單車與單車應用軟件。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單車與所述單車應用軟件將所述單車錯誤的位置替換為所述更改后的單車的位置信息。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通信模塊為客戶識別模塊。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通信模塊與第二通信模塊周期性的發送與接收所述單車的位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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