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產雙氧水過程中氧化尾氣的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521444.3 | 申請日: | 2017-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0073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4 |
| 發明(設計)人: | 霍穩周;呂清林;劉野;李花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D53/00 | 分類號: | B01D53/00;B01D5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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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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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產 雙氧水 過程 氧化 尾氣 處理 方法 | ||
1.生產雙氧水過程中氧化尾氣的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將尾氣冷凝到5℃~45℃,通入吸附樹脂柱進行分離,回收尾氣中的芳烴,凈化尾氣;
所述吸附樹脂柱內填充的吸附樹脂在使用前先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純化處理:
先除去低碳醇和去離子水中的氧,將吸附樹脂浸泡于低碳醇的水溶液置于密閉容器中,于100℃~150℃下自生壓力下處理8h~24h,之后對吸附樹脂進行洗滌和干燥;所述低碳醇為C1~C4的醇中的至少一種;所述低碳醇的水溶液中醇的體積濃度為0.5%~20%;
所述吸附樹脂為DA201-B型吸附樹脂。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低碳醇選自甲醇、乙醇、正丙醇、異丙醇、正丁醇、叔丁醇、仲丁醇和異丁醇中的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低碳醇選自甲醇和乙醇的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低碳醇的水溶液與吸附樹脂的混合體積比為5~15:1。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低碳醇的水溶液處理的時間為12~24h。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通入吸附樹脂柱內的尾氣溫度為5℃~3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通入吸附樹脂柱內的尾氣溫度為5℃~15℃。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吸附樹脂柱操作壓力控制為0.1MPa~1.5MPa。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吸附樹脂柱操作壓力控制為0.1MPa~1.0MPa。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吸附樹脂柱操作壓力控制為0.1MPa~0.5MPa。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通入吸附樹脂柱內的雙氧水氧化尾氣的進料體積空速為10m3/h~80m3/h。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通入吸附樹脂柱內的雙氧水氧化尾氣的進料體積空速為10m3/h~60m3/h。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通入吸附樹脂柱內的雙氧水氧化尾氣的進料體積空速為10m3/h~30m3/h。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通入吸附樹脂柱內的尾氣的芳烴含量為50pp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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