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防光污染的建筑材料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336131.0 | 申請日: | 2017-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448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13 |
| 發明(設計)人: | 曾曉予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市容德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4B28/26 | 分類號: | C04B28/26 |
| 代理公司: | 成都市鼎宏恒業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51248 | 代理人: | 謝敏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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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光污染 建筑材料 | ||
1.一種防光污染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該建筑材料的原料包括,按重量計,有機硅陶瓷樹脂30-80份、碳化硅20-60份、碳化鈦20-60份、二氧化鈦30-70份、三氧化鋁10-50份、六鈦酸鉀晶體5-20份、水玻璃漿液20-40份、堿類激發劑1-5份、硅酸鋁纖維5-10份、聚丙烯腈基碳纖維3-5份、聚苯乙烯纖維1-5份、鈦酸四丁酯5-10份、丙酮10-20份、丁二醇5-1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光污染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該建筑材料的原料包括,按重量計,有機硅陶瓷樹脂40-70份、碳化硅40-70份、碳化鈦25-45份、二氧化鈦40-60份、三氧化鋁20-40份、六鈦酸鉀晶體10-15份、水玻璃漿液30-35份、堿類激發劑2-4份、硅酸鋁纖維7-9份、聚丙烯腈基碳纖維3.5-4.5份、聚苯乙烯纖維2-4份、鈦酸四丁酯6-9份、丙酮12-18份、丁二醇7-9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光污染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該建筑材料的原料包括,按重量計,有機硅陶瓷樹脂50-60份、碳化硅30-50份、碳化鈦30-35份、二氧化鈦45-50份、三氧化鋁25-30份、六鈦酸鉀晶體12-14份、水玻璃漿液25-32份、堿類激發劑2.5-3份、硅酸鋁纖維6-8份、聚丙烯腈基碳纖維3-4份、聚苯乙烯纖維3-3.5份、鈦酸四丁酯7-8份、丙酮14-16份、丁二醇6-8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光污染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堿類激發劑為熟石灰、氫氧化鈉和氫氧化鉀中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防光污染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堿類激發劑為熟石灰、氫氧化鈉和氫氧化鉀的重量比為3:2: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光污染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鈦為:經過馬弗爐煅燒 500-600℃保持 4 小時后冷卻所得。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光污染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鈦粒徑為500目。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一種防光污染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材料的制備方法是:
S1將有機硅陶瓷樹脂、碳化硅、碳化鈦、二氧化鈦、三氧化鋁、六鈦酸鉀晶體的混合研磨為混合物A;
S2將鈦酸四丁酯與水玻璃漿液、硅酸鋁纖維、聚丙烯腈基碳纖維、聚苯乙烯纖維、堿類激發劑、丙酮、丁二醇混合混勻,得到混合物B;
S3將混合物B加熱至50-80℃,在不斷的攪拌中加入混合物A,混合均勻后加熱至90-110℃保溫2-3小時后,干燥即得。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防光污染的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3中的干燥方法為在無氧的環境中噴霧干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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