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區塊鏈錢包預付消費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298960.4 | 申請日: | 2017-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461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08 |
| 發明(設計)人: | 吳思進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復雜美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4 | 分類號: | G06Q40/04;G06Q20/38;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0012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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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區塊 錢包 預付 消費 系統 | ||
1.區塊鏈錢包預付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在區塊鏈上,消費者給商家一定的資金或資產后,商家會在區塊鏈上支付給消費者等值的法幣代幣,或可以支付一定優惠的消費代幣,消費者即可以購買產品或服務,或者以購買產品代幣的方式訂購產品或未來的服務套餐;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區塊鏈錢包預付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商家要在區塊鏈上發行法幣代幣和消費代幣以及產品代幣,需要事先提供基本信息并獲得CA中心的實名認證。消費者通過區塊鏈購買法幣代幣和消費代幣并預訂或者小費,也需要事先提供基本信息并獲得CA中心的實名認證。另外引入的第三方擔保機構同樣需要提供基本信息和獲得CA實名認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區塊鏈錢包預付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商家在區塊鏈上發幣,需要提供足夠的信用資料或者抵押物,由第三方擔保機構進行信用評估,限定最高的發行量。作為擔保機構,一旦商家違約,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區塊鏈錢包預付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此消費系統里法幣代幣、消費代幣、產品或服務代幣都可以在區塊鏈內相互流轉,每次流轉都會將交易雙方的身份哈希連同發起哈希以及交易內容進行hash簽名形成新的交易哈希值,以保證交易信息的真實性、不可篡改性和完整性。
4.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區塊鏈錢包預付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不同的商家發行的不同種類的數字貨幣只要符合預先的約定可以在區塊鏈上相互交換,并記錄在區塊鏈上。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區塊鏈錢包預付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商家在區塊鏈上發幣,可以約定在一定條件下,或約定一定補償條件后,回收發行的各種幣。消費者也可以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將幣退還給商家。
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區塊鏈錢包預付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商家不能按照約定提供產品或服務,并且無力進行全額賠償時,擔保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仍不能全額賠償,消費者根據約定的順序和比例獲得部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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