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充電的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287959.1 | 申請日: | 2017-04-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9766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28 |
| 發明(設計)人: | 謝彥君;陳福生;周明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佰才邦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60 | 分類號: | B60L53/60;B60L53/65;B60L53/6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思誠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王剛;龔敏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充電 方法 裝置 | ||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充電的方法及裝置,涉及充電管理技術領域。充電的方法包括:獲取待充電電動車的充電請求信息,所述請求信息攜帶有待充電電動車的標識信息;從獲取到的待充電電動車的所有標識信息中,選擇進行充電服務的待充電電動車對應的標識信息;獲取接入充電樁的電動車的標識信息;當確定接入充電樁的電動車的標識信息與已選擇的標識信息相匹配時,對匹配到的電動車進行充電。本發明實施例適用于電動車充電的管理的過程,能夠更加合理的利用充電樁資源,同時既可以保證充電樁擁有者的利益,又可以為充電電動車提供最優的充電樁選擇。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充電管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充電的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電動汽車能夠減低對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賴、減少環境污染,因此,電動汽車的發展已經成為主要的發展趨勢。為了保證電動汽車出行時的電量,電動汽車的充電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目前充電站以及個人充電樁采用各自管理的模式,充電樁與電動汽車之間進行單相選擇,電動車可以從多個充電樁中選擇指定的充電樁進行充電。
在實現本發明過程中,發明人發現現有技術中至少存在如下問題:
當多個電動車同時選擇某充電樁進行充電時,充電樁的充電槍只能為一個電動車充電,其他電動車只能等待。這種充電選擇方式不能為用戶提供最優的充電方法,浪費充電電動車用戶的時間。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充電的方法及裝置,能夠為充電電動車用戶提供最優的充電方式。
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充電的方法,適用于充電樁,該方法,包括:
獲取待充電電動車的充電請求信息,所述充電請求信息攜帶有待充電電動車的標識信息;
從獲取到的待充電電動車的所有標識信息中,選擇進行充電服務的待充電電動車對應的標識信息;
獲取接入充電樁的電動車的標識信息;
當確定接入充電樁的電動車的標識信息與已選擇的標識信息相匹配時,對匹配到的電動車進行充電。
如上所述的方面和任一可能的實現方式,進一步提供一種實現方式,在獲取管理平臺發送的待充電電動車的充電請求信息之前包括:
發送分享請求信息,所述分享請求信息攜帶有充電樁的類別信息、位置信息、充電狀態、充電功率、可分享時間和資費信息中的至少一種標識信息;
獲取與分享請求信息對應的確認分享信息。
如上所述的方面和任一可能的實現方式,進一步提供一種實現方式,在所述當確定接入充電樁的電動車的標識信息與已選擇的標識信息相匹配時,對匹配到的電動車進行充電之后包括:
向管理平臺發送充電信息,所述充電信息用于計算充電費用。
第二方面,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例一種充電的方法,適用于管理平臺,該方法包括:
獲取待充電電動車發送的充電請求信息,所述充電請求信息攜帶有待充電電動車選擇服務的指定充電樁的標識信息以及所述待充電電動車的標識信息;
將所述充電請求信息發送給指定充電樁;
獲取所述指定充電樁發送的充電服務信息,所述信息攜帶指定充電樁選擇進行充電服務的待充電電動車的標識信息;
響應所述充電服務信息,向所述指定充電樁選擇進行充電服務的待充電電動車發送充電服務應答信息,以及向其他待充電電動車發送拒絕應答信息。
如上所述的方面和任一可能的實現方式,進一步提供一種實現方式,在獲取待充電電動車的充電選擇的指定充電樁之前包括: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北京佰才邦技術有限公司,未經北京佰才邦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287959.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