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271768.6 | 申請日: | 2017-04-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1608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26 |
| 發明(設計)人: | 倪捷;陳振富;倪博原;陳文勝;張芳勇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綠源電動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J27/00 | 分類號: | B62J27/00;B62J9/10;B62J9/14;A62C3/07;B62J3/00;B62J6/00;B62K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尚志峰;汪海屏 |
| 地址: | 32101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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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 ||
1.一種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組裝所述電動車的多個車體部件,至少一個所述車體部件中設置有滅火材料的容納部;
所述滅火材料,填充在所述容納部內,
其中,在所述電動車起火時,所述滅火材料從所述容納部內噴出,實現滅火;
所述車體部件包括外設金屬件,以將所述外設金屬件形成的中空結構作為所述容納部,所述外設金屬件上開設噴射口;
所述容納部還包括:
密封件,設置在所述噴射口上,所述密封件用于對所述滅火材料進行密封,
其中,在所述電動車起火時,所述密封件通過受熱融化,使所述滅火材料從所述噴射口噴出,以實現滅火;
所述外設金屬件為所述電動車的車架管道;或
所述外設金屬件為所述電動車的車架管道和所述電動車的金屬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密封件為表面貼合密封件,所述表面貼合密封件為橡塑發泡件,
其中,在加熱溫度達到所述橡塑發泡件的熔點時,所述橡塑發泡件熔化,使所述滅火材料從所述噴射口噴出,以實現滅火。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密封件為填充密封件,所述填充密封件為定溫型玻璃珠,所述定溫型玻璃珠由指定比例的空氣氣泡和乙醚液體形成,
其中,在加熱溫度達到預設爆破溫度時,所述定溫型玻璃珠破裂,所述滅火材料從所述噴射口噴出,以實現滅火。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體部件包括靠近所述電動車的電池部設置的監控裝置,所述監控裝置包括:
塑膠殼體,所述塑膠殼體作為所述容納部,
其中,在所述電動車起火時,所述塑膠殼體遇熱破裂,所述滅火材料噴出,以實現滅火。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塑膠殼體為指定材質塑膠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控裝置還包括:
煙霧傳感器,靠近所述電池設置;
爆破驅動件,設置在所述塑膠殼體內,并連接至所述煙霧傳感器,爆破驅動件在所述煙霧傳感器檢測到煙霧信息時,產生爆破,以使所述塑膠殼體破裂。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體部件為鞍座座筒,所述鞍座座筒上設置有夾層結構,所述夾層結構周向設置有指定材質塑膠,以形成所述容納部,在加熱溫度大于或等于預設溫度閾值時,所述夾層結構破裂,所述滅火材料噴出。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報警裝置,靠近所述電動車的電池部設置,所述報警裝置包括溫度傳感器與聲光報警器,在所述溫度傳感器檢測到實時溫度高于預設溫度閾值時,所述聲光報警器產生報警信號。
9.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滅火材料包括泡沫、二氧化碳或鹵代烷化合物中的任意一種,所述滅火材料通過高壓填充,設置在所述容納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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