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煤直接液化的方法及其系統和煤直接液化產生的尾氣的換熱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257096.3 | 申請日: | 2017-04-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2815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13 |
| 發明(設計)人: | 李初福;秦光書;王喜武;李國濤;郜麗娟;張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低碳清潔能源研究所;中國神華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爾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1/00 | 分類號: | C10G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劉淼;嚴政 |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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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直接 液化 方法 及其 系統 產生 尾氣 | ||
1.一種煤直接液化的方法,其中,該方法包括:
(1)將由油煤漿加熱爐加熱后的油煤漿和由氫氣加熱爐加熱后的氫氣送至直接液化反應器中進行直接液化反應;
(2)將直接液化反應所得的尾氣進行急冷處理并氣液分離,得到第一尾氣;
其特征在于,(i)將所述第一尾氣與送至油煤漿加熱爐前的油煤漿進行換熱,得到換熱后的第二尾氣;將所述第二尾氣與加氫穩定進料油進行換熱,得到換熱后的第三尾氣;將所述第三尾氣與送至氫氣加熱爐前的氫氣進行換熱,得到換熱后的第四尾氣,并對第四尾氣進行空冷;
或者,(ii)將所述第一尾氣與加氫穩定進料油進行換熱,得到換熱后的第二尾氣;將所述第二尾氣與送至油煤漿加熱爐前的油煤漿進行換熱,得到換熱后的第三尾氣;將所述第三尾氣與送至氫氣加熱爐前的氫氣進行換熱,得到換熱后的第四尾氣,并對第四尾氣進行空冷;
其中,所述第一尾氣的溫度第二尾氣的溫度第三尾氣的溫度第四尾氣的溫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二尾氣的溫度為300-380℃;
所述第三尾氣的溫度為240-300℃;
所述第四尾氣的溫度為150-24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二尾氣的溫度為320-350℃;
所述第三尾氣的溫度為250-300℃;
所述第四尾氣的溫度為180-220℃。
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尾氣的溫度為380-45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尾氣的溫度為400-440℃。
6.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換熱前的油煤漿的溫度為170-200℃。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方式(i)中換熱后的油煤漿的溫度為260-290℃;方式(ii)中換熱后的油煤漿的溫度為260-290℃。
8.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換熱前的加氫穩定進料油的溫度為200-23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方式(i)中換熱后的加氫穩定進料油的溫度為240-270℃;方式(ii)中換熱后的加氫穩定進料油的溫度為240-270℃。
10.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與所述第三尾氣換熱前的氫氣的溫度為110-140℃。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與所述第三尾氣換熱后的氫氣的溫度為230-260℃。
12.根據權利要求1-3、5、7、9和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直接液化反應的條件包括:溫度為450-480℃,反應壓力為15-20MPa。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油煤漿的濃度為40-50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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