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能鑰匙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169920.X | 申請日: | 2017-03-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520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8 |
| 發明(設計)人: | 西山茂樹;舟山友幸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潘煒,黃霖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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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智能 鑰匙 系統 | ||
1.一種智能鑰匙系統,所述智能鑰匙系統使車載設備基于車輛與便攜式裝置之間的雙向通信來執行預定動作,所述智能鑰匙系統的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發送單元,所述第一發送單元安裝在所述車輛上并且配置成朝向所述車輛的車廂外部發送請求信號;
第一接收單元,所述第一接收單元安裝在所述車輛上并且配置成接收來自所述車輛的車廂外部的電波;
第二接收單元,所述第二接收單元安裝在所述便攜式裝置上并且配置成接收來自所述便攜式裝置的外部的電波;
第二發送單元,所述第二發送單元安裝在所述便攜式裝置上并且配置成向所述便攜式裝置的外部發送電波,所述第二發送單元配置成在所述第二接收單元已接收到所述請求信號時向所述車輛發送響應信號;
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安裝在所述車輛上并且配置成:在已在所述車輛或所述便攜式裝置中執行預定操作的情況下,當所述第一接收單元已從能夠接收到所述響應信號的狀態轉變為不能夠接收到所述響應信號的狀態時,使所述車載設備執行所述預定動作;以及
可通信距離延長單元,所述可通信距離延長單元配置成使得:當已在所述車輛或所述便攜式裝置中執行所述預定操作時,使所述第一發送單元發送所述請求信號的發送強度和所述第二接收單元接收所述請求信號的接收靈敏度中的至少一者高于預定正常值直至預定定時為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鑰匙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預定定時被規定為:在所述第二接收單元已從能夠接收到所述請求信號的狀態轉變為不能夠接收到所述請求信號的狀態之后。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鑰匙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載設備是電動門,并且所述預定動作是所述電動門的關閉。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鑰匙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載設備是門的鎖定裝置,并且所述預定動作是鎖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鑰匙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通信距離延長單元配置成使得:當已在所述車輛或所述便攜式裝置中執行所述預定操作時,使所述第二接收單元接收所述請求信號的所述接收靈敏度高于所述預定正常值直至所述預定定時為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鑰匙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通信距離延長單元在所述第二接收單元的所述接收靈敏度被設定成高于所述預定正常值時設定定時器,并且,所述可通信距離延長單元配置成使得:當所述第二接收單元直至所述定時器超時為止沒有接收到所述請求信號時,將所述接收靈敏度恢復至所述預定正常值。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鑰匙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發送單元配置成能夠發送包含有用于使所述第二接收單元的所述接收靈敏度為高的指令的所述請求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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