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支架式行走裝置及其整體旋轉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57409.8 | 申請日: | 2017-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3590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03 |
| 發明(設計)人: | 孫建龍;胡進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弘盈工程裝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C19/40 | 分類號: | E01C19/40 |
| 代理公司: | 蘇州三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2412 | 代理人: | 仲崇明 |
| 地址: | 215000 江蘇省蘇州市***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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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架式 行走 裝置 及其 整體 旋轉 方法 | ||
1.一種支架式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軌道、第二軌道和跨梁,所述跨梁沿第一方向延伸,所述跨梁的兩端分別支撐于所述第一軌道和第二軌道上,所述跨梁沿第一軌道和第二軌道方向可移動,所述跨梁上支撐有工作部,該工作部相對所述跨梁在第一方向上可移動,所述工作部包括刮平振動頭,所述刮平振動頭位于所述跨梁的下方,所述第一軌道相對所述跨梁在水平面內可轉動,所述第二軌道相對所述跨梁在水平面內可轉動,
所述第二軌道和跨梁之間支撐有第二轉接件,所述第二轉接件包括上下設置的第二上板和第二下板,所述第二上板和第二下板之間設置有軸承,所述第二上板相對所述第二下板在水平面內可轉動,所述第二下板支撐于所述第二軌道上,并可沿所述第二軌道移動,所述第二上板連接于所述跨梁下方,
所述第二上板和第二下板之間設置有中板,所述軸承支撐于所述中板和第二下板之間,所述中板和第二上板之間設置有導軌,所述第二上板相對所述中板在第一方向可移動;
所述第二上板和第二下板之間設置有第三限位件,該第三限位件伸縮以限制中板在水平面內的轉動角度、以及將中板定位在特定轉動角度,和/或
所述第二上板和第二下板之間設置有第四限位件,該第四限位件伸縮以限制中板在第一方向移動的范圍、以及將中板定位在第一方向的特定位置;
所述第一軌道和跨梁之間支撐有第一轉接件,所述第一轉接件包括上下相對設置的第一上板和第一下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式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軌道相對所述跨梁在豎直平面內可翻轉,和/或
所述第二軌道相對所述跨梁在豎直平面內可翻轉。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支架式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板和第一下板之間支撐有第一空間旋轉裝置,所述第一上板相對所述第一下板在水平面內可轉動、以及在豎直平面內可翻轉,所述第一下板支撐于所述第一軌道上,并可沿所述第一軌道移動,所述第一上板連接于所述跨梁下方。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支架式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板和第一下板之間設置有第一限位件,該第一限位件伸縮以限制第一上板在水平面內的轉動角度、以及將第一上板定位在特定轉動角度,和/或
所述第一上板和第一下板之間設置有第二限位件,該第二限位件伸縮以限制第一上板翻轉的角度、以及將第一上板定位在特定的傾斜角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式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跨梁上設置有第一小車和第二小車,所述第一小車和第二小車相對所述跨梁在第一方向上可移動,所述第一小車和第二小車分別位于工作部的兩側,所述第一小車、第二小車和工作部的下方分別設置有第一支撐腿,所述第一軌道和第二軌道的下方設置有第二支撐腿,所述第一支撐腿和第二支撐腿可折疊或伸縮。
6.權利要求5所述支架式行走裝置的整體旋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
s1、第二支撐腿落地支撐,第一軌道和第二軌道保持靜止,跨梁的兩端分別沿第一軌道和第二軌道各自獨立滑動,使得跨梁在水平面內擺成所需角度;
s2、第一小車、第二小車和工作部的下方的第一支撐腿中,任一個或多個落地支撐,第二支撐腿離地;
s3、跨梁保持靜止,轉動第一軌道和第二軌道,使得跨梁分別與第一軌道和第二軌道垂直;
s4、第一軌道和第二軌道分別沿其延伸的方向各自獨立移動至施工位置;
s5、第二支撐腿落地支撐,所有第一支撐腿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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