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應急門梯及使用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56911.7 | 申請日: | 2017-03-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9475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5 |
| 發明(設計)人: | 尹強;曾艷紅;張國全;楊思;劉望升;田夢澤;谷騰達;桂堂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輕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E06C1/383 | 分類號: | E06C1/383;E06C7/00;E06C7/42;E06C7/08 |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黃瑋 |
| 地址: | 430023 湖北省武***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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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應急 使用方法 | ||
1.應急門梯,包括四節長度一致的直梯,分別為上節直梯(1)、中上節直梯(2)、中下節直梯(3)和下節直梯(4),上節直梯(1)與中上節直梯(2)通過鉸裝機構連接,中上節直梯(2)與中下節直梯(3)通過鉸裝機構連接,中下節直梯(3)與下節直梯(4)通過鉸裝機構連接,其中:
各鉸裝機構中設有止轉機構鎖定兩兩鉸連直梯的翻轉角度,所述止轉機構包括轉軸上的卡輪(9),所述卡輪(9)的軸向移動可使卡輪(9)上的卡齒咬合轉套上的卡槽或與轉套上的卡槽分離;
各直梯包括左、右扶手(5)和踏板(6),所述踏板(6)等距間隔且可轉動地安裝在左、右扶手(5)上,手動將踏板(6)內翻可使其閉合在左、右扶手(5)之間并與左、右扶手(5)同處一平面,手動將踏板(6)外翻可使其垂直在左、右扶手(5)上,四節直梯的各踏板(6)之間通過聯動機構連接可實現同步內翻和外翻;
所述聯動機構為鋼絲繩牽拉機構,所述鋼絲繩牽拉機構通過推壓踏板翻折卡子銷(10)帶動踏板翻折卡子(11)壓縮彈簧(12),牽拉鋼絲繩(14)將各踏板(6)外翻成與扶手(5)垂直,為避免節與節之間直梯的翻轉而引起鋼絲繩(14)的變化,鋼絲繩(14)在節與節直梯的扶手(5)轉動處通過中間繞繩(13)進行連接;
上節直梯(1)的最上級踏板(6)呈內翻狀固定安裝在左、右扶手(5)上而成為固定板,該固定板內側分別設有左、右掛鉤(7),固定板內部中空并存放有安全繩;
上節直梯(1)的左、右扶手(5)頂部和下節直梯(4)的左、右扶手(5)底部均設有滾輪(8),所述滾輪(8)通過可手動調節的伸縮機構設于扶手(5)內部。
2.應急門梯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急門梯閑置不用時,四節直梯翻轉重疊成可放置于房屋門框內的“門扇”,各踏板(6)內翻閉合,各滾輪(8)縮回扶手(5)內。
3.應急門梯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急門梯作為逃生梯使用時,四節直梯翻轉成“一”字形,上節直梯(1)最上級踏板(6)內側的掛鉤(7)勾掛在樓房窗臺或陽臺上,各踏板(6)外翻與左、右扶手(5)垂直,各滾輪(8)縮回在扶手(5)內。
4.應急門梯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急門梯作為人字梯使用時,翻轉為“一”字形的上節直梯(1)、中上節直梯(2)與翻轉為“一”字形的中下節直梯(3)和下節直梯(4)之間形成“人”字形,各踏板(6)外翻與左、右扶手(5)垂直,各滾輪(8)縮回在扶手(5)內。
5.應急門梯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急門梯作為避震區使用時,翻轉重疊的上節直梯(1)、中上節直梯(2)與翻轉重疊的中下節直梯(3)和下節直梯(4)之間形成“三角”形,各踏板(6)內翻閉合于左、右扶手(5)之間,各滾輪(8)縮回在扶手(5)內。
6.應急門梯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急門梯作為轉運車使用時,翻轉為“一”字形的中上節直梯(2)、中下節直梯(3)與上節直梯(1)和下節直梯(4)分別形成“直角”形,各踏板(6)內翻閉合于左、右扶手(5)之間,各滾輪(8)伸出扶手(5)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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