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活性物質及其制造方法、非水電解質電池及電池包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146095.1 | 申請日: | 2012-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76691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01 |
| 發明(設計)人: | 稻垣浩貴;高見則雄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東芝 |
| 主分類號: | H01M4/485 | 分類號: | H01M4/485;H01M4/36;H01M4/48;H01M4/58;H01M10/052;B60L53/53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吳倩;張楠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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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活性 物質 及其 制造 方法 水電 電池 | ||
1.一種負極活性物質,其是包含鋰鈦復合氧化物粒子的活性物質,
其中,所述鋰鈦復合氧化物粒子含有由氫氧化鋰、或由碳酸鋰及氫氧化鋰構成的鋰化合物,所述鋰化合物的鋰量為0.017質量%~0.073質量%,
所述鋰鈦復合氧化物粒子具有一次粒子單獨存在的形態、一次粒子凝聚而成的二次粒子的形態、或這些形態混合存在的形態,
所述鋰化合物的鋰量按照以下的式子算出,
鋰量=N×(M1/M2)
在此,N為所述鋰鈦復合氧化物粒子的所述鋰化合物的含量,單位為質量%,M1為每1摩爾所述鋰化合物的Li質量,M2為1摩爾所述鋰化合物的質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鋰鈦復合氧化物粒子包含尖晶石型的鋰鈦復合氧化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負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尖晶石型的鋰鈦復合氧化物以Li4+xTi5O12表示,0≤x≤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鋰鈦復合氧化物粒子是平均粒徑為10nm~10μm的粒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負極活性物質,其中,所述鋰鈦復合氧化物粒子的比表面積為3m2/g~50m2/g。
6.一種非水電解質電池,其具備:
正極、
含有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負極活性物質的負極、和
非水電解質。
7.一種電池包,其具備權利要求6所述的非水電解質電池。
8.一種車,其包含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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