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066167.1 | 申請日: | 2017-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5841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26 |
| 發明(設計)人: | 夏軍;羅育銀;葉李生;賀國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創世紀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Q1/01 | 分類號: | B23Q1/01;B23Q1/25;B23Q3/155;B23Q11/00;B23P23/0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啟明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44270 | 代理人: | 張信寬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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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直線 機車 復合 加工 設備 | ||
1.一種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采用后沖水式排屑的底座(18)、安置在所述底座(18)上方的工作臺(19)和合成運動組件、以及安裝在工作臺(19)上用于固定待加工工件的有轉臺(4);
所述合成運動組件包括前后方向布置的X1軸滑板(9)、安裝在X1軸滑板(9)上的X1軸直線電機(10)、水平方向布置的工作臺導軌(3)、安裝在工作臺導軌(3)上的Y軸直線電機(2)、上下方向布置的Z1絲桿傳動軸(8)、以及安裝在Z1絲桿傳動軸(8)上的Z1主軸箱(7);所述工作臺(19)安裝在所述工作臺導軌(3)上,由X1軸直線電機(10)、Y軸直線電機(2)、Z1主軸箱(7)內的直線電機帶動Z1主軸箱(7)和工作臺(19)通過X1軸滑板(9)、工作臺導軌(3)和Z1絲桿傳動軸(8)在X1軸、Y軸、Z1軸三軸合成運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臺導軌(3)上安置有Y軸光柵尺(1)。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運動組件還包括上下方向布置的Z2軸滑板 (13)、以及安裝在Z2軸滑板 (13)上的Z2軸直線電機(11)。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Z2軸滑板 (13)上安置有Z2軸光柵尺(15)。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Z2軸滑板(13)的自由端上設置有車刀桿(16),所述車刀桿(16)的自由端上固定安裝有車刀粒(17)。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運動組件還包括前后方向布置的X2軸滑板 (12)、以及安裝在X2軸滑板 (12)上的X2軸直線電機(14)。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由X2軸直線電機(14)、Z2軸直線電機(11)、Y軸直線電機(2)帶動Z2主軸和工作臺(19)通過X2軸滑板(12)、工作臺導軌(3)和Z2軸滑板 (13)在X2軸、Y軸、Z2軸三軸合成運動,以對所述轉臺(4)上的工件表面進行精加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Y軸直線電機(2)帶動工作臺(19)在Y軸上運動,使得轉臺(4)中心與車刀粒(17)在同一水平線上。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8)的一側設置有用于放置可拆卸的刀具的刀庫(5)。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線電機車銑復合加工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8)為采用礦物鑄件材質制成的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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