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行車警示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020524.0 | 申請日: | 2017-0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28389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13 |
| 發明(設計)人: | 洪帆;羅綠梅;麥海琦;劉雄;李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與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1/0132 | 分類號: | B60R21/0132;B60R21/013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晨皓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1260 | 代理人: | 成麗杰 |
| 地址: | 201506 上海市金***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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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行車 警示 方法 裝置 | ||
1.一種行車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本車與前車之間的距離;
根據獲取的所述距離在預設時間內的變化量計算所述本車與前車之間的速度差;
獲取本車速度,并根據所述本車速度和所述速度差計算前車速度;
獲取預設反應時間,并根據所述預設反應時間、所述本車速度以及所述前車速度計算所述本車與所述前車之間的安全距離;
在所述本車與前車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安全距離時,觸發警示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車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以下方式獲取預設反應時間:
通過采集用戶的臉部信息計算出反應時間,并將計算出的所述反應時間作為所述預設反應時間,其中臉部信息包括臉齡和性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車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以下方式獲取預設反應時間:
將預先存儲的反應時間作為所述預設反應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車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預先存儲的反應時間作為所述預設反應時間,具體包括:
預先存儲一組反應時間;
從所述一組反應時間中選擇一個反應時間作為預設反應時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車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本車與前車之間的距離,具體包括:
開啟雙攝像頭;
通過雙攝像頭獲取本車與前車之間的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車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以下方式獲取本車速度:
通過全球定位系統GPS獲取本車速度;
或者,通過通用串行總線USB或者藍牙的方式讀取車載電腦中的本車速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車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獲取本車與前車之間的距離時,還顯示獲取的所述距離;
在所述獲取本車速度時,還顯示獲取的所述本車速度;
在所述計算前車速度時,還顯示計算的所述前車速度。
8.一種行車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獲取模塊,用于獲取本車與前車之間的距離;
第一計算模塊,用于根據獲取的所述距離在預設時間內的變化量計算所述本車與前車之間的速度差;
第二獲取模塊,還用于獲取本車速度;
第二計算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本車速度和所述速度差計算前車速度;
第三獲取模塊,還用于獲取預設反應時間;
第三計算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預設反應時間、所述本車速度以及所述前車速度計算所述本車與所述前車之間的安全距離;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本車與前車之間的距離是否小于所述安全距離;
觸發模塊,用于在所述本車與前車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安全距離時,觸發警示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車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獲取模塊包括:
采集子模塊,用于采集用戶的臉部信息;
計算子模塊,用于通過采集用戶的臉部信息計算出反應時間,并將計算出的所述反應時間作為所述預設反應時間,其中臉部信息包括臉齡和性別。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行車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車警示裝置還包括:
預存模塊,用于預先存儲反應時間;
所述第三獲取模塊,還用于將預先存儲的反應時間作為所述預設反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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