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玻璃樹脂層疊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62361.6 | 申請日: | 2016-10-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497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大川博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AGC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3C21/00 | 分類號: | C03C21/00;C03C17/32;G02F1/1333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王海川;穆德駿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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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樹脂 層疊 | ||
本發明涉及一種玻璃樹脂層疊體,其包含在主面形成有壓應力層的板狀玻璃和設置在上述板狀玻璃上的樹脂層,其中,上述板狀玻璃的主面的表面壓應力為200MPa以上、且上述壓應力層的深度為3μm以上,并且上述板狀玻璃的內部拉應力CT(MPa)與板厚t(mm)滿足下述的式(4)和式(5):CT≤64.1×t?0.703(4)CT>?38.7×ln(t)+48.2(5)。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玻璃樹脂層疊體。
背景技術
在以智能手機或電子紙為代表的電子設備、設置在汽車或電車的內部的車載用顯示構件、太陽能電池模塊、照明等多種用途中,使用所謂的化學強化玻璃作為保護構件。近年來,以將使用玻璃的設備等輕量化為目的,玻璃的厚度變薄。
在專利文獻1中公開了如下方法:通過將玻璃內部的中央張力CT由壓應力CS和外側區域的層的深度DOL定義為“CT=CS×DOL/(t-2×DOL)”(式(1)),并在此基礎上將CT的值調節為一定數值范圍,由此對強化玻璃的脆弱性進行管理。在該方法中,基于板厚t=0.3mm~1.5mm的鋁硅酸鹽玻璃的實施例,將被稱為非線性極限中央張力CT1(單位為MPa)的厚度的函數定義為“CT1=-38.7×ln(t)+48.2”(式(2))。提出了以該CT1的值作為中央張力CT的值的上限,并作為不能允許的脆弱性的起始臨界值。在使用板厚較薄的玻璃板的特定用途中,設計柔軟性基于式(2)而受到限制。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表2011-530470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
以往,為了提高強化玻璃的強度,嘗試了增大表面壓應力(CS)、壓應力層的深度(DOL)的值。但是,如式(1)所示,通過增大CS或DOL的值,內部拉應力(CT)也增大,其值由式(2)所示的上限而被限制。因此,以往,CS和DOL的上限實質上也被限制。
在此,用于對保護玻璃等中使用的強化玻璃的破裂行為進行管理的式(2)如專利文獻1所記載、基于對保護玻璃單體的破裂試驗的評價。因此,對于保護玻璃與電子設備的殼體一體化的狀態下的破裂行為沒有進行研究。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玻璃樹脂層疊體,其能夠將保護玻璃的CS和DOL設定為比以往更高的值,并且即使在破裂后用戶也能夠暫時以良好的操作性使用。
用于解決問題的手段
即,本發明提供下述玻璃樹脂層疊體。
[1]一種玻璃樹脂層疊體,其包含在主面形成有壓應力層的板狀玻璃和設置在上述板狀玻璃上的樹脂層,其中,上述板狀玻璃的主面的表面壓應力為200MPa以上、且上述壓應力層的深度為3μm以上,并且上述板狀玻璃的內部拉應力CT(MPa)與板厚t(mm)滿足下述的式(4)和式(5)。
CT≤64.1×t-0.703 (4)
CT>-38.7×ln(t)+48.2 (5)
[2]如[1]所述的玻璃樹脂層疊體,其中,上述樹脂層的楊氏模量為0.01MPa~10MPa。
[3]如[1]或[2]所述的玻璃樹脂層疊體,其中,上述樹脂層相對于上述板狀玻璃的附著力為10N/m2~1000N/m2。
[4]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玻璃樹脂層疊體,其中,上述板狀玻璃的操作性指數為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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