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除霧器單元以及EGR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80019091.0 | 申請日: | 2016-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2775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5 |
| 發明(設計)人: | 中川貴裕;平岡直大;伊藤和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重工業株式會社;日本發動機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45/08 | 分類號: | B01D45/08;B01D47/10;F02M26/35;F01N3/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崔巍 |
| 地址: | 日本國東京都***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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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單元 以及 egr 系統 | ||
1.一種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具備:
殼體,所述殼體設有流體的入口部和出口部;
除霧器主體,所述除霧器主體在所述殼體內從流體中除去霧;
排液引導部,所述排液引導部連接于所述除霧器主體的下部且將由所述除霧器主體分離出的所述霧向下方引導;
密封部,所述密封部阻止流體從所述排液引導部向所述除霧器主體流入;
排液排出管,所述排液排出管將所述殼體內的排液向下方排出;
蓄水罐,所述蓄水罐對從所述排液排出管排出的排液進行儲存;以及
連通管,所述連通管將所述殼體的比所述除霧器主體更靠上游側的上游側通路或比所述除霧器主體更靠下游側的下游側通路與所述蓄水罐的上部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液引導部是基端部與所述除霧器主體的下部連接的排液管,所述密封部通過在所述排液管內蓄水來阻止流體的流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密封部是設于所述排液管的蓄水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液管具備直線部以及彎曲部,所述直線部的上端部與所述除霧器主體的下部連接,所述彎曲部與所述直線部的下端部連接且作為向上方彎曲的所述蓄水部。
5.如權利要求2~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液管與所述排液排出管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排液管中,所述密封部配置在所述殼體的外側。
7.如權利要求2~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液管在所述殼體內開口。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密封部是設于所述殼體的蓄水部,所述排液管的頂端部與所述蓄水部連通。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通過使所述排液排出管的上端部在比所述殼體的底部更靠上方的位置開口來設置所述蓄水部。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通過在所述殼體的底部固定分隔板來設置所述蓄水部。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隔板在下端部形成排出孔。
12.一種EGR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
排氣再循環路線,所述排氣再循環路線將從發動機排出的排氣的一部分作為燃燒用氣體的一部分向所述發動機再循環;
洗滌器,所述洗滌器通過對在所述排氣再循環路線中流動的排氣噴水來除去有害物質;以及
如權利要求1~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除霧器單元,從所述洗滌器排出的排氣導入所述除霧器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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