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液晶顯示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80014449.0 | 申請日: | 2016-03-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303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1 |
| 發明(設計)人: | 森下克彥;古川久美;西脇章剛;近藤正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2F1/1339 | 分類號: | G02F1/1339;G02F1/136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賽恩倍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4334 | 代理人: | 汪飛亞,李艷霞 |
| 地址: | 日本國大***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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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液晶 顯示裝置 | ||
1.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具有一對基板和設置在所述一對基板之間的液晶層,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一對基板的一個基板中設置有柵極布線、數據布線、開關元件、經由通孔與所述開關元件連接的像素電極、共用電極、以及被配置在所述像素電極與所述共用電極之間的層間絕緣層,
在所述液晶層的內部設置有用于恒定地保持所述一對基板的間隙的間隔物,
在所述間隔物的內部形成有小于閾值的電壓的等電位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間隔物中,所述像素電極的與該間隔物重疊的遺漏圖案從所述通孔的側面到所述層間絕緣層上被配置,從而所述小于閾值的電壓的等電位線形成在所述間隔物的內部。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間隔物中,其中心與所述通孔的中心之間的距離被設為規定的距離以上。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間隔物中,所述間隔物的形狀以不與所述通孔重疊的方式構成。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一對基板的一個基板中,呈矩陣狀排列有多個所述柵極布線以及多個所述數據布線,
且設置有像素區域,其中,所述像素區域通過相鄰的兩根所述柵極布線和相鄰的兩根所述數據布線而被劃分,并且配置有所述開關元件、所述通孔、以及所述像素電極,
所述間隔物以橫跨四個所述像素區域的方式被配置在所述液晶層的內部。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
相鄰的兩根所述柵極布線的間距被設為30μm~90μm的范圍內的值,并且,
相鄰的兩根所述數據布線的間距被設為10μm~30μm的范圍內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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