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電壓力鍋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962536.6 | 申請日: | 2016-08-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213835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06 |
| 發明(設計)人: | 孟城城;何國營;凌金星;丁金炬;張懷禮;李桂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08 | 分類號: | A47J27/08;A47J27/0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趙囡囡,鄒秋爽 |
| 地址: | 312017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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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壓力鍋 | ||
1.一種電壓力鍋,其包括:
鍋體(10),用以盛放被烹飪食物;
鍋蓋(20),所述鍋蓋(20)設置在所述鍋體(10)上,
止開閥(30),設置在所述鍋蓋(20)內,所述止開閥(30)具有開蓋位置和止開位置,所述鍋體(10)內的壓力小于預設值時,所述止開閥(30)在開蓋位置,所述止開閥(30)不能阻止所述鍋蓋(20)被打開,所述鍋體(10)內的壓力大于預設值時,所述止開閥(30)由所述開蓋位置運動至所述止開位置,此時所述止開閥(30)阻止所述鍋蓋(20)被打開,
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壓力鍋還包括:
電磁閥(40),所述電磁閥(40)包括推桿(41),所述推桿(41)可驅動所述止開閥(30)在所述開蓋位置與止開位置之間動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桿(41)和所述止開閥(30)相對設置,所述電磁閥(40)通電后,所述推桿(41)與所述止開閥(30)抵接配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壓力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止開閥(30)和所述推桿(41)之間的擺桿(50),所述擺桿(50)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鍋蓋(20)內,所述擺桿(50)的第一端與所述止開閥(30)配合,所述推桿(41)與所述擺桿(50)的第二端配合,所述電磁閥(40)通電后,所述推桿(41)推動所述擺桿(50)擺動,并驅動所述止開閥(30)由所述止開位置運動至所述開蓋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止開閥(30)和所述電磁閥(40)位于所述擺桿(50)的同一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20)包括鍋蓋主體(21)以及設置在所述鍋蓋主體(21)內的內鍋蓋(22),所述止開閥(30)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內鍋蓋(22)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主體(21)包括內襯(211)以及蓋設在所述內襯(211)上的面蓋(212),所述內鍋蓋(22)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內襯(211)上,所述電磁閥(40)設置在所述內襯(211)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壓力鍋還包括:
開蓋手柄(60),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鍋蓋(20)上;
轉桿(70),設置在所述鍋蓋(20)內并與所述開蓋手柄(60)同步轉動;
頂桿(80),所述頂桿(80)與所述轉桿(70)連接,所述轉桿(70)轉動時驅動所述頂桿(80)做直線運動,
其中,所述止開閥(30)處于所述開蓋位置時,所述止開閥(30)避讓所述頂桿(80),所述止開閥(30)處于所述止開位置時,所述止開閥(30)與所述頂桿(80)干涉配合,并阻止所述開蓋手柄(60)繼續轉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鍋蓋(20)內設置有限位槽,所述頂桿(80)設置在所述限位槽內并能夠在所述限位槽內做直線運動,所述轉桿(70)上設置有滑槽(71),所述頂桿(80)上設置有連接柱(81),所述連接柱(81)穿設在所述滑槽(71)內。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壓力鍋,其特征在于,所述止開閥(30)處于所述止開位置時,所述止開閥(30)的外側壁與所述頂桿(80)的端部干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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