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行駛控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69298.4 | 申請日: | 2016-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8205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03 |
| 發明(設計)人: | 關淳也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斯巴魯 |
| 主分類號: | B60R21/00 | 分類號: | B60R21/00;B62D1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宋亮;姜盛花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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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行駛 控制 裝置 | ||
1.一種車輛的行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轉向控制單元,其對本車輛行駛的行駛環境信息和本車輛的行駛信息進行檢測,基于所述行駛環境信息和所述行駛信息而執行所述本車輛的自動駕駛;
自動駕駛解除判定單元,其在所述自動駕駛的執行過程中,根據由所述本車輛的駕駛員向所述本車輛輸入大于或等于閾值的轉向扭矩,進行所述自動駕駛的解除的判定;
異常判定單元,其判定所述駕駛員有無意識障礙;
安全帶控制單元,其在所述異常判定單元中判定為所述駕駛員出現意識障礙時,使所述本車輛的駕駛席的安全帶進行牽引動作;以及
自動駕駛解除禁止單元,其在所述異常判定單元中判定為所述駕駛員出現意識障礙時,進行禁止所述自動駕駛的解除的判定,
在所述自動駕駛解除判定單元進行所述自動駕駛的解除的判定的情況下,且在所述自動駕駛解除禁止單元進行禁止所述自動駕駛的解除的判定的情況下,所述轉向控制單元禁止所述本車輛的所述自動駕駛的解除,
在所述自動駕駛解除判定單元進行所述自動駕駛的解除的判定的情況下,且在所述自動駕駛解除禁止單元未進行禁止所述自動駕駛的解除的判定的情況下,所述轉向控制單元解除所述本車輛的所述自動駕駛,
所述異常判定單元在下述兩種條件滿足時判定為駕駛員出現意識障礙,即,(1)駕駛席的安全帶的送出量大于或等于設定值;(2)基于所述自動駕駛的轉向方向的相反方向上產生了轉向扭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行駛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異常判定單元在下述兩種條件滿足時判定為駕駛員出現意識障礙,即,(1)由駕駛員進行的轉向的角速度的絕對值大于或等于設定值;(2)由駕駛員進行的轉向輸入在同一方向上維持大于或等于設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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