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167646.4 | 申請日: | 2016-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136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24 |
| 發明(設計)人: | 錢文;謝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捷開通訊(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H04M19/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44280 | 代理人: | 鐘子敏 |
| 地址: | 518063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移動 終端 情景模式 設置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移動通信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的手機,很多都具有一鍵靜音功能。該功能的作用是,用戶只需要長按一個鍵,就可以把手機立刻切換到靜音/振動模式,方便用戶在進行會議、午休、看電影等活動時,實現情景模式的快速變更。
但是,相信很多人都曾碰到過這樣的情況,開會或考試前把移動設備的情景模式調成了靜音模式,避免外界電話和短信的打擾,但在會議或考試結束后,忘記把手機調回之前的模式,導致漏接了重要電話或漏看了重要信息,或者有很多人急著找你,你卻不知道,因為移動設備還處于靜音模式。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方法,能夠根據預設時間自動從靜音狀態切換回來。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方法,該方法包括:
接收用戶輸入的進入靜音模式的設置指令;
接收用戶輸入的靜音模式的保持時間;
將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成靜音模式并啟動計時;
判斷計時時長是否達到保持時間;
若達到保持時間,則將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成響鈴模式或振動模式。
其中,將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成響鈴模式或振動模式的步驟包括:
提示用戶是否繼續保持靜音模式;
若用戶輸入繼續保持指令,則返回接收用戶輸入的靜音模式的保持時間的步驟;
若用戶輸入不保持指令或在預定的延遲時間內未輸入繼續保持指令,則執行將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成響鈴模式或振動模式的步驟。
其中,將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成靜音模式并啟動計時的步驟之后以及判斷計時時長是否達到所述保持時間的步驟之前,進一步包括:
檢測移動終端的通知觸發事件;
判斷通知觸發事件是否滿足預設的通知標準;
若滿足通知標準,則以響鈴模式或振動模式通知用戶;
若不滿足通知標準,則不對用戶進行通知。
其中,將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成靜音模式并啟動計時的步驟之前,進一步包括:
根據用戶輸入對移動終端的聯系人列表中的聯系人進行優先級設置;
判斷通知觸發事件是否滿足預設的通知標準的步驟包括:
判斷移動終端所接收到的呼叫請求或短信所對應的聯系人的優先級是否滿足預設的優先級標準;
若滿足優先級標準,則判定為滿足通知標準;
若不滿足優先級標準,則判定為不滿足通知標準。
其中,將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成靜音模式并啟動計時的步驟之前,進一步包括:
根據用戶輸入對移動終端所安裝的應用程序進行優先級設置;
判斷通知觸發事件是否滿足預設的通知標準的步驟包括:
判斷產生通知的應用程序的優先級滿足預設的優先級標準;
若滿足優先級標準,則判定為滿足通知標準;
若不滿足優先級標準,則判定為不滿足通知標準。
其中,判斷通知觸發事件是否滿足預設的通知標準的步驟包括:
對移動終端在設置成靜音模式后所接收到的對應于同一聯系人的呼叫請求或短信的次數、頻度或通話時長進行統計;
判斷統計的的次數、頻度或通話時長達到預設的次數、頻度或通話時長標準;
若滿足次數、頻度或通話時長標準,則判定為滿足通知標準;
若不滿足次數、頻度或通話時長標準,則判定為不滿足通知標準。
其中,判斷通知觸發事件是否滿足預設的通知標準的步驟包括:
對移動終端所接收到的呼叫請求或短信所對應的同一聯系人的歷史通訊記錄中的在設置成靜音模式前預定時間內的通話來往或短信來往的次數、頻度或通話時長進行統計;
判斷統計的次數、頻度或通話時長達到預設的次數、頻度或通話時長標準;
若滿足次數、頻度或通話時長標準,則判定為滿足通知標準;
若不滿足次次數、頻度或通話時長標準,則判定為不滿足通知標準
其中,判斷通知觸發事件是否滿足預設的通知標準的步驟包括:
對移動終端所接收到的短信內容進行信息提?。?/p>
判斷提取到的信息是否滿足預設的內容標準;
若滿足內容標準,則判定為滿足通知標準;
若不滿足內容標準,則判定為不滿足通知標準。
其中,將移動終端的情景模式設置成靜音模式并啟動計時的步驟之前,進一步包括:
根據用戶輸入設置通知密碼;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捷開通訊(深圳)有限公司,未經捷開通訊(深圳)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167646.4/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