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液滴噴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58583.6 | 申請日: | 2016-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3893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8 |
| 發明(設計)人: | 磯崎準;坂本朗;津國弘之;上坂友純 | 申請(專利權)人: | 富士施樂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41J11/00 | 分類號: | B41J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顧紅霞;龍濤峰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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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噴射 裝置 | ||
1.一種液滴噴射裝置,包括:
液滴噴射頭,其將液滴噴射到記錄介質上;
照射部分,其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布置在所述液滴噴射頭的下游側,并且用紅外激光照射所述記錄介質以使附著在所述記錄介質上的液滴的水分蒸發;
供應部分,其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布置在所述照射部分的上游側,并且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位于所述液滴噴射頭的下游側,所述供應部分包括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布置的整流部分,并且使所述整流部分在所述記錄介質的上方朝向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的下游側供應空氣;以及
排放部分,其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布置在所述照射部分的下游側,并且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朝向下游側排放在所述記錄介質上方流動的空氣的至少一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還包括浮動檢測部分,所述浮動檢測部分檢測位于與所述照射部分相對的位置處的所述記錄介質的浮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還包括壓力檢測部分,所述壓力檢測部分檢測布置在所述照射部分與所述記錄介質之間的空間中的壓力。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還包括壓力檢測部分,所述壓力檢測部分檢測布置在所述照射部分與所述記錄介質之間的空間中的壓力。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其中,所述排放部分設置有加熱部分。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其中,所述排放部分設置有加熱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其中,所述排放部分設置有加熱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其中,所述排放部分設置有加熱部分。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其中,所述排放部分設置有絕熱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其中,所述排放部分設置有絕熱部分。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其中,所述排放部分設置有絕熱部分。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其中,所述排放部分設置有絕熱部分。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其中,從所述供應部分供應的空氣的溫度被設定為高于環境的溫度。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其中,所述供應部分設置有絕熱部分。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還包括吹送部分,所述吹送部分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布置在所述排放部分的下游側,并且將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朝向上游側流動的空氣輸送到所述記錄介質的上表面。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還包括吹送部分,所述吹送部分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布置在所述排放部分的下游側,并且將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朝向上游側流動的空氣輸送到所述記錄介質的上表面。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液滴噴射裝置,還包括吹送部分,所述吹送部分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布置在所述排放部分的下游側,并且將沿所述記錄介質的傳送方向朝向上游側流動的空氣輸送到所述記錄介質的上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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