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復合除草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150654.8 | 申請日: | 2016-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197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31 |
| 發明(設計)人: | 黃建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揚子化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43/80 | 分類號: | A01N43/80;A01N43/70;A01N41/06;A01N37/26;A01N33/18;A01P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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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247200 安***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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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復合 除草劑 | ||
1.一種復合除草劑,包括原藥和助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原藥重量份數為1-15,所述助劑重量份數為75-99,所述原藥是由重量份數為5-25的苯噻唑草、10-15的莠去津、20-35的氟磺胺草醚,5-20的丁草胺、15-35的二甲戊靈組成,所述助劑是由重量份數為20-45的濕潤劑、5-25的抗凍劑、10-40的增稠劑、15-30的消泡劑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復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濕潤劑是茶枯,所述抗凍劑是乙二醇,所述增稠劑是聚氨酯,所述消泡劑為聚氧乙烯聚氧丙烯戊四醇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復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原藥重量份數為10,助劑重量份數為90,所濕潤劑重量份數為35,抗凍劑重量份數為10,增稠劑重量份數為30,消泡劑重量份數為2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復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原藥中苯噻唑草的重量份數為25,莠去津的重量份數為10,氟磺胺草醚的重量份數為30,丁草胺的重量份數為15,二甲戊靈的重量份數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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