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互聯網物品身份標識構建及驗證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133353.4 | 申請日: | 2016-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7697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0 |
| 發明(設計)人: | 崔春生;徐鈺淳;胡坤;陳東雷;朱磊;錢云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恒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恒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576 | 代理人: | 薛瑞 |
| 地址: | 214135 江蘇省無錫市新區震澤***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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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互聯網 物品 身份 標識 構建 驗證 方法 | ||
1.一種互聯網物品身份標識構建和驗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認證機構根據提交的對物品的身份驗證請求,構建物品的身份區塊鏈;
所述認證機構借助所述身份區塊鏈進行物品身份驗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身份驗證請求包括物品信息、物品公鑰和申請認證的有效期,所述物品信息包括物品姓名、單位、城市、國家及其他代表物品身份的信息。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構建身份區塊鏈的過程包括:
所述認證機構根據身份驗證請求中的物品信息生成全網唯一身份標識,并判斷該物品是否為新物品;
如果該物品為新物品,則進行物品身份確認,確認通過后創建新的物品身份數字證書;如果該物品為老物品,則查詢該物品已有的身份數字證書,并比較已有的物品身份數字證書信息與物品提交的身份驗證請求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則返回物品數字證書已經存在的提示,如果不一致則對物品進行身份確認,確認通過則創建新的物品身份數字證書。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構建身份區塊鏈的過程進一步包括:
所述認證機構向所有參與身份區塊鏈構建過程的其他所有認證機構廣播物品的物品身份數字證書,并寫入身份區塊鏈。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構建身份區塊鏈的過程進一步包括:
如果接收廣播的認證機構與發送廣播的所述認證機構為相互信任關系,則接收廣播的認證機構將該物品身份數字證書寫入區塊鏈,并向其他認證機構廣播;如果接收廣播的認證機構與發送廣播的所述認證機構沒有相互信任關系,則接收廣播的認證機構對該物品進行身份確認,確認通過后則將該物品的身份數字證書寫入區塊鏈,并向其他認證機構廣播,否則將拒絕將該物品的身份數字證書寫入區塊鏈,并向其他認證機構廣播。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采用哈希算法(UUID)生成全網唯一身份標識,哈希算法的輸入為物品信息,輸出為全網唯一身份標識。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所述判斷該物品是否為新物品的方法包括:
所述認證機構保存當前區塊鏈中所有物品的全網唯一身份標識,將所述認證機構根據物品信息生成的全網唯一身份標識與存儲的全網唯一身份標識進行對比,未找到已保存的全網唯一身份標識則為新物品,否則為老物品。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所述認證機構對該物品進行身份確認的步驟包括:生成隨機數R,利用物品的公鑰對隨機數R進行加密,并發送給物品;物品利用物品的私鑰進行解密得到R,進而利用認證機構的公鑰對R+1進行加密,發送給認證機構;認證機構收到后,利用認證機構的私鑰解密得到R+1,從而確認物品身份正確。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所述認證機構生成物品身份數字證書的步驟包括:利用認證機構的密鑰,將全網唯一身份標識、物品信息、物品公鑰、有效期、認證機構名稱、認證機構標識以及擴展項進行簽名,生成全網唯一的數字證書編號,該編號即為物品身份數字證書。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身份區塊鏈的構建過程中,不同認證機構間需要達成共識,共識達成可以使用PoW、或PoS、或RPCA方式,當共識達成后,新的區塊才能納入區塊鏈,物品身份數字證書信息也才能納入區塊鏈。
11.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所述身份區塊鏈由身份區塊組成,所述身份區塊為周期性生成,所述身份區塊包含區塊生成時間、當前區塊根HASH、前一區塊根HASH以及物品身份數字證書信息。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認證機構借助身份區塊鏈進行物品身份驗證包括:
如果所述認證機構參與了身份區塊鏈的構建過程,則直接利用該物品的身份信息生成全網唯一身份標識,并在區塊鏈中進行遍歷查詢,如果找到該物品的身份數字證書,則判斷數字證書是否超過有效期,如果未超出有效期,則該物品數字證書有效,直接將數字證書發送給該物品即可完成身份驗證,否則未找到該物品的身份數字證書,則身份驗證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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