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燈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21471.3 | 申請日: | 2016-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69313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31 |
| 發明(設計)人: | 山本逸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F21S41/32 | 分類號: | F21S41/32;F21V7/04;F21W102/13;F21W10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奉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64 | 代理人: | 吳立;鄒軼鮫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燈具 | ||
1.一種車輛用燈具,利用第1反射體使來自第1光源的射出光朝向車輛前方反射從而形成近光用配光圖案,并且利用第2反射體使來自第2光源的射出光朝向車輛前方反射從而形成遠光用的附加配光圖案,所述車輛用燈具的特征在于,
所述第2反射體的構成為:相對于所述第2光源位于近的位置的近距離反射面和位于遠的位置的遠距離反射面隔開所需間隔地配置,
在所述第2反射體的后方配置有第3光源和第3反射體,所述第3反射體使來自該第3光源的射出光通過所述近距離反射面與所述遠距離反射面之間的間隙并朝向車輛前方反射,
所述第3光源被構成為在近光照射模式下點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3反射體的反射面被構成為使來自所述第3光源的射出光朝向所述間隙作為聚焦的光反射。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反射體配置在所述第2光源的上方側或者下方側,
所述近距離反射面和所述遠距離反射面都具有以拋物線為基準線而形成的鉛垂截面形狀,
構成所述遠距離反射面的鉛垂截面形狀的基準線的拋物線的焦距,被設定為比構成所述近距離反射面的鉛垂截面形狀的基準線的拋物線的焦距大的值。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光源和所述第2反射體以在車寬方向并列的狀態配置多組,
所述第3光源和所述第3反射體也以在車寬方向并列的狀態配置多組。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多個所述第2光源和多個所述第3光源都由發光元件構成,且搭載在同一基板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未經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121471.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