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的供能規模確定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084284.2 | 申請日: | 2016-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7918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偉昌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奧泛能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04 | 分類號: | G06Q10/04;G06Q5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黃志華 |
| 地址: | 065001 河北省廊坊市經濟***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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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同業 主體 規模 確定 方法 裝置 | ||
本發明涉及能源站供能技術領域,公開了一種基于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的供能規模確定方法及裝置。所述供能規模確定方法包括:分別獲取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各自單位時間用能的第一峰值負荷,以及各自單位時間的第一歸一化數據;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各自單位時間用能的第一峰值負荷,以及各自單位時間的第一歸一化數據,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確定能源站的供能規模。本發明實施例充分考慮了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通過確定用能互補性,進而確定為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供能的能源站的規模,從而可以大大提高能源站的能源利用率,并降低能源站的供能成本。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能源站供能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的供能規模確定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通常情況下,用能主體的用能負荷在不同時刻達到峰值。以一年的8760h為橫軸,以用能主體每小時的用能負荷為縱軸,則可以繪制出一幅用能主體全年用能負荷的折線圖。其中,折線圖上的最高點即為用能主體的用能負荷的峰值負荷。
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具有不同的峰值負荷,傳統能源站在確定其供能規模時,往往僅考慮其供能范圍內的各用能主體用能的峰值負荷,將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用能的峰值負荷進行簡單疊加,從而確定能源站的供能規模。
然而,這種確定能源站供能規模的方法沒有考慮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因而極易導致能源站的能源利用率較低,進而導致供能成本較高。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基于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的供能規模確定方法及裝置,以提高能源站的能源利用率,進而降低供能成本。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基于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的供能規模確定方法,包括:
分別獲取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各自單位時間用能的第一峰值負荷,以及各自單位時間的第一歸一化數據;
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各自單位時間用能的第一峰值負荷,以及各自單位時間的第一歸一化數據,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
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確定能源站的供能規模。
優選的,所述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各自單位時間用能的第一峰值負荷,以及各自單位時間的第一歸一化數據,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具體包括: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各自單位時間用能的第一峰值負荷,以及各自單位時間的第一歸一化數據,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各自單位時間用能的第一實際負荷;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各自單位時間用能的第一實際負荷,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
優選的,所述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各自單位時間用能的第一實際負荷,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具體包括: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各自單位時間用能的第一實際負荷,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單位時間用能疊加后的第二實際負荷;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單位時間用能疊加后的第二實際負荷,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
優選的,所述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單位時間用能疊加后的第二實際負荷,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具體包括: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單位時間用能疊加后的第二實際負荷,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單位時間用能疊加后的第二峰值負荷,以及單位時間用能疊加后的第二歸一化數據;根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單位時間用能疊加后的第二峰值負荷,以及單位時間用能疊加后的第二歸一化數據,確定不同業態的用能主體之間的用能互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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